作為在美華人,我吃到的瓜是爽虐待孩子呢?張恒來加州並不是旅遊也不是藏孩子,而是孩子被虐待,丹佛的兒童保護局以及警察不作為,想在加州的法庭動議申請審理虐待兒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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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沒想到這麽多人回復。
統一回復一下,我可不是看什麽視訊什麽自媒體各種猜忌的自媒體新聞哦,是美國幾大知名的新聞台播發的資訊以及相關的新聞報道。
丹佛兒童保護機構以及警察不作為,是指每個州執法標準不一樣,就好比一個孩子踢球自個把腿和腳弄傷,有的州在了解到孩子自個弄傷的情況下只是記錄一下就對父母放行;有的州就會很嚴格,跟蹤審查,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孩子的腿腳傷是孩子自己弄傷的,就會直接對孩子父母審理判刑,並強制剝奪孩子的撫養權。而剛好加州的兒童保護機構就是這樣很嚴格的執法標準。所以Zh來加州尋求跨州審理的只是虐待兒童案以及狀告丹佛兒童保護機構不嚴謹的執法。此案已在調查中,如果Zh提供的證據屬實,丹佛兒童保護機構沒有做到很好的保護,也許就能跨州開庭。
其二關於白卡問題:美國有兩種白卡,一種是沒有合法身份以及綠卡的人可以申請勞務卡叫白卡;另一種就是有合法身份低收入的人買不起醫療保險情況下申請醫療補助,這也叫白卡。
美國是以個人為單位,不是以家庭為單位,孩子出生地在美國就是美國公民,不管他的父母是哪個國家的人,等孩子年滿21周歲,父母可以申請親屬簽證並可在得到綠卡後5年申請入籍考試。孩子在這21歲期間申請醫療補助白卡並不影響父母將來申請親屬簽證,拿綠卡。孩子拿白卡的影響只是孩子將來只能上公立學校以及上大學會被稽核。如果你經常在知乎上看關於美國的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的區別以及前途影響的文章,懂的就懂,我就不在這裏復述了。
最後再說一點,我只是吃瓜群眾,只是分享了一下我吃到的瓜內容,Zh Zs他兩誰是誰非和我有什麽關系呢?只是茶余飯後的談資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