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吳艷妮才是運動員該有的模式(不是說具體行為,而是說商業模式)尤其是這種競技模式單一的田徑計畫。
浸潤在奧運體制下太久,為國爭光的話聽多了,現在都把運動員當軍人看。其實競技體育的根本是什麽,就是看一樂。體育的觀眾量是最重要的,有觀眾才有收入,有收入才有持續的投入。
先出成績再受關註這並不是一個好的模式。很多體制內運動員,年紀輕輕傷病退休,不是說這傷病真嚴重到恢復不好,而是相對於該計畫的投入以及他的成績,該運動員的傷病不值得國家再投入了。
而自己有粉絲群體和關註度的運動員,就能夠延長自己的職業生涯,也能最大化開發潛能。如果更多運動員擁有在職業生涯上自救的能力,那麽該計畫整體的水平也就會提高。
如果一群根本沒受過訓練的網紅和明星參加比賽,美名其曰推廣(這是前幾年各種體育綜藝的路子)其實效果並不好;偶爾出一兩個運動員找到推廣公司做行銷,觀感也不好;如果一場比賽每個運動員都是至少幾萬到幾十萬粉絲數,那整體比賽和運動計畫的水準會大大提高(比如美國大學體育以及各大職業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