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我們先不管還在還款的房子能不能加名,畢竟還可以簽協定公證。
如果我是你男友,我為什麽不自己賣掉那套舊房子,然後再貼50萬,重新買一套呢?
我們先說一個問題:
你眼中這套120萬的房子 ,在二手房市場,還值不值120萬?
首先,別想什麽裝修花了20萬,因為二手房的裝修是買不出價的,除非你裝修用的是金子。
其次,參考我們這裏的行情(蘇州下轄某縣級市),這100萬的房子能賣個80萬都算多了, 如果學區不好,地段也不好 ,可能也就賣個70萬甚至更少。
所以你這套120萬的房子,真放在市場上,也就90萬左右的模樣(以我們這裏的市場環境算的)。
你現在要用這90萬的房子,去套男方50萬的現金。
你看,我花50萬加了這個名,但只有15-20萬用來提前還款,我們就算17萬,加上你已經還了的,我們加一起就算20萬好了( 要是看還款模式,搞不好你之前還的全是利息也不一定 ),那就還有30萬的貸款,加上利息,我們就算總共40萬。
夫妻兩個一人一半,也就是這套目前就值90萬的房子, 我要出50萬的本金+20萬的貸款,共計70萬。
如果男方不傻,都不會答應。
其次,你還要考慮你父親這個想法的目的。
這麽說,你父親為什麽要拿走你男友50萬裏面的30-35萬?
有人說這30-35萬是彩禮,那麽請問你們那裏彩禮是這個價嘛?還有你們那裏彩禮是不是給子女帶走的?如果是,請問你父親有說這30多萬算彩禮嘛?
況且,你父親並沒有說這50萬剩下的30多萬是彩禮哦。
所以,你覺得你該不該向男方開口呢?
我覺得你得理清楚下面幾件事情:
1、除了這50萬,你男友家還要掏多少錢?是不是還要彩禮?
2、這剩下的30-35萬,它最終會流向哪裏。
因為男方肯定會問的。
你貸款50萬,他們出了50萬,裏外裏正好這套房貸款能結清了,為什麽還會有30萬左右的貸款?
你說是不是?
此外,你應該關註一下你家的經濟情況,估計你家經濟情況應該也有問題了,不然你父親不會留30多萬,也不會說:
我們家也可以在結婚後有閑錢的話也資助我一些還貸款。至於你父親那句:
如果男方連50萬拿不出,我嫁過去生活也不會太好。這是對男方家的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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