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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用耳塞聽歌會導致聽力下降嗎?

2015-04-24健康

可能會。

為什麽說可能,因為很明顯,聽力損傷跟你聽歌沒關系,跟你用多大音量聽歌有關系。你長期用小於20dB的音量聽歌的話,那麽幾乎完全沒有可能會造成聽力損傷。

問題在於什麽?在於:

1.人們通常會過高的估計入耳式耳機的被動降噪能力;

2.入耳式耳機對聽神經的刺激尚無法正確估計。

所以實際情況是你用耳塞聽歌的時候,大機率不處於一個安靜的環境裏,因此你會不自覺地將音量調大,超出安全範圍,導致聽力下降。

可能有的人會認為耳塞本身有被動降噪能力——然而對不起,目前的入耳式耳機降噪能力評估是比較混亂的,比較有良心的會用NRR值,良心不足的基本就是給你一個某頻段上的最大噪音隔離值——可入耳式耳機降噪能力在不同頻段上是有差別的,簡單一點來說就是在低頻的噪音隔離上能力弱一些,在中高頻噪音隔離能力上強一些,兩者差值最大甚至可以達到20dB。所以假如某耳機宣稱自己的「最大」降噪能力可以達到35dB,別高興的太早了,他在中低頻的噪音隔離能力可能只有15——20dB……

不過即使是基於NRR的噪音隔離值,音特美自己也表示

Both examples, along with decades of research, illustrate that the NRR is an outdated label that usually does not represent the actual protection achieved by the user.

NRR本身是基於主觀噪音判斷的測量值,所以 NIOSH(1998)提出了一個有效噪音值的評價方法,簡單來說是這樣的:

首先基於NRR值來測量NRR減免值,測算方式如下:

——耳罩:NRR -25%

——可塑型耳塞:NRR -50%

——其他型耳塞:NRR -70%

然後根據NRR減免值測算有效噪音值

——有效噪音值(ENL) = dBA噪音值 – (NRR減免值-7)

然後事情就開始有意思了,假如說地鐵上的噪音等級大概是90dB(A)左右的話,那麽你戴上一個NRR為35dB——看似效果拔群——的記憶棉套塞子(我們就近似認為它與可塑型耳塞等效),那麽有效噪音值為

90 dB(A) – (35/2 – 7) = 79.5 dB(A)

不過且慢,這只代表你現在的環境噪音被降低到了這個標準,而你戴了耳機必然是要聽歌的對吧?於是下一個問題來了:在人耳的遮蔽效應與弗萊徹——門遜等響曲線作用下,你應該把耳機音量開到多少才能讓自己爽到呢?

tip1:人耳的遮蔽效應

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聲音號同時存在時,其中一個聲音在聽覺是會掩蓋另一個聲音。(影響人對另一個聲音的聽覺能力)

遮蔽效應的特點是低音容易掩蔽高音、頻率相近的聲音易產生掩蔽、聲壓級越大掩蔽效應越強以及兩個聲音的時間越接近掩蔽效應越強。通俗點講就是噪音很大的情況下你需要開大音量才能忽視噪音的存在,然而這個「開大」要大到什麽程度呢?對不起,根據你聽的音樂不同差別很大,而且請註意這樣兩個問題:

低音容易掩蔽高音
頻率相近的聲音易產生掩蔽

以及咱們前面說過的:

低頻的噪音隔離上能力弱一些

一般來講,你需要將耳機的音量調整到比有效噪音值高10~15dB才能獲得比較讓人滿意的效果(這個基於我的主觀認知,可能不太準確,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只會比這個高,不會比這個低),而這時音量基本已經達到了一個相當危險的程度了……

91dB環境中每天暴露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否則就有聽力受損的可能

然而這還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地方在於,人耳這種東西是有保護效應的,也就是說 當訊號非常強烈時,聽感不再增強。

所以你很難意識到自己已經暴露在一個比較危險的聽覺環境中了。

tip2:弗萊徹——門遜等響曲線

簡單來說,就是人對不同響度的聲音反應不同,音量越大越接近平直。因此在不同音量下人對音樂的感覺差別會很大,實際上就是聲音越大你會覺得越好聽……這無形中增強了我們在聽音時調大音量的傾向。

所以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一點:

人們通常會過高的估計入耳式耳機的被動降噪能力

不過這不代表入耳式耳機的被動降噪能力就沒有意義了,假如響獲得相同的效果,平頭塞的響度可能還要再高出兩個等級,對聽力的損害更大……

至於「入耳式耳機對聽神經的刺激尚無法正確估」這點,通常認為入耳式耳機對耳道的刺激會強於平頭塞子——然而目前還沒有特別實證性的研究能證明這一點,現有的一些研究都不能算是特別嚴謹。其中比較有說服力的如下:

測試均在本底雜訊小於25 dB(A)的隔聲室內進行,采用純音聽閾測試並使用升降法測試誌願者聽力水平,測試頻率為125、250、500、1000、2000 、4000、8000 Hz,結果作為對照值。隨後,讓受試者依次戴上頭戴式、入耳式和平頭式耳機,接受白噪音幹擾,每次幹擾後進行聽力測試,兩次測試間隔5分鐘。全部數據輸人電腦、統計學方法采用t檢驗。

簡單來說,作者認為被試者在使用入耳式耳機之後聽覺系統受到的刺激顯著強於平頭塞跟頭戴式大耳。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有一些道理的,不過考慮到入耳式在降噪上的優勢,很難說這點刺激就真的會產生什麽不良影響——不過萬一會呢?

所以最後的結論大概就是

請盡量在安靜的場景下使用耳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請使用大耳,特別嘈雜環境下請使用降噪式耳機。在任何情況下,都請盡可能將耳機音量保持在80dB以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