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有個誤解,認為「偷越國境罪」只針對中國邊境。實際上從中國合法出境,但出國中轉以後偷越了他國邊境,同樣是偷越國境罪。此外,以編造的虛假事由出入境,也是偷越國境罪。
是否判刑,要看是不是符合「情節嚴重」。這個框框就大了。比如:
對於這兩年的這波「潤人」熱,我的態度是這樣的:
- 這就是神神說的「高端人才流失海外」。對此我痛心疾首(真真的)。
- 但是,送回來那大可不必。哪的黃土不埋人啊?
- 為了節目效果,也為了凈化環境,還是希望美方網開一面,多用現實教育人,比__的教育效果好。
- 如果非要送回來,也可以,附上越境的細節,以及罵娘的具體內容,協助中國後續工作。
- 反對把正規留學畢業後留下來就業的稱為「潤人」,他們屬於正經的出國發展,於情於理於法無可指摘。真正的「潤人」以及留在國內羨慕他們的「賽博潤人」,有一個算一個,都是純純的驢馬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