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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國內【電子煙管理辦法】正式落地,與此同時,國家煙草專賣局也在去年11月釋出的【電子煙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上進行了修改,並公開發表【電子煙】二次征求意見稿。
這個【管理辦法】以及二次意見稿,對整個電子煙行業,從產品本身到生產、銷售各個環節都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價值事務所】將針對這幾個方面逐一同大家進行解讀。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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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首先,從電子煙產品本身出發,為了防止青少年以及本身不吸煙者被「蠱惑」參與吸煙行為,今後將禁止銷售除煙草本身口味以外的電子煙(美國也有這樣的禁令),也就是說,以前的各種水果味電子煙再也不會有了。
這個舉措短期對電子煙行業必然是重大打擊,畢竟,現在市面上銷售的電子煙,只有5%左右是煙草原味,其他各種口味占了95%。
這當然會使得整個行業的增速在近段時間有一定程度的放緩,不過,電子煙最大的貢獻所長認為並不在於「味道好」,而在於「減害」,因此長期來看他還是會穩定替代紙煙產品。畢竟,從隔壁漂亮國頒布口味禁令後的市場走勢經驗來看就是如此。
而且,即便是圍繞「煙草本味」,煙草商們也有的是事情可做,比如悅刻新推出的「一溪雲」就是專門為傳統煙民設計的、圍繞煙草本味做多元化研發的獨立品牌,這樣的電子煙給了所長一種「高級感」。
我們知道,不論煙也好酒也罷,整個市場貢獻份額最多的不是口糧煙、口糧酒,而是高檔煙、高檔酒。
以白酒為例,整個食品飲料板塊近7萬億市值,18家白酒超4萬億,茅台一家超2萬億,基本是六四二的關系,這個市值排序就很能說明問題。
因此,煙酒市場上貢獻最大的從來都不是青少年,而且,出於樸素價值觀來講,誰也不希望青少年嗜煙。
也許,摒除掉口味煙只圍繞煙草本身,電子煙茶葉反而能有更好的建樹。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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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
新規定指出,設立電子煙生產(包括產品生產、代加工、品牌持有企業等)、霧化物生產和電子煙用煙堿生產等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授權證。
這有點像什麽呢?有點像醫療行業了,擡高準入門檻,出清「小散亂差」,這個舉動帶來的長遠影響必然是頭部加速集中,充分利好國內合規的上下遊企業。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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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
新規定對銷售端的影響可以說是最大的,在電子煙生產與銷售的整個流程,中煙都會進行管理和監控。
以後電子煙不會像現在誰都可以賣,而是必須向相關部門申請煙草專賣零售授權證,不論批發還是零售,都需要拿證,拿不到證就不要想賣了。而且以後生產商以及品牌商都必須在中煙下設的交易平台裏將產品銷售至批發商(方便監管)。
這樣的授權證制度,未來大機率是現在傳統紙煙的零售批發商變更經營範圍去售賣,中煙自己可能就會是最大的批發商。
這樣的背景下,未來集合店可能會成為主流,也就是不像現在悅刻的店只賣悅刻家產品、小野只賣小野產品,而是某一個店既賣紙煙也賣電子煙,既賣悅刻也賣小野還賣xxxx一系列品牌。
04
價值事務所
新辦法對行業影響
那麽,這樣的管理辦法出台後,對相應的品牌商和生產商有什麽影響呢?
首先,之前由於擔心合規問題,中煙系供應鏈的傳統煙草企業基本沒有涉足該產業鏈,頂多就是嘗試性地幹點事情,目前監管落地,照目前的監管情況看是有利於中煙系的,他們和監管打交道的能力以及曾經積累的資源都不容小覷,後續大機率會直接介入電子煙產業鏈甚至成為品牌商。
如此,下遊品牌端便蒙上一層迷霧,今後老勢力、新勢力如何分配,這裏需要打一個問號。
目前的監管,短時間肯定會使整個電子煙行業市場份額增速放緩,甚至大幅下降都有可能,沒了口味煙,沒了是個人就可以賣的野蠻情形,短期市場必然會下跌。
但長期而言,電子煙取代紙煙趨勢不可逆,監管雖然有這樣那樣的要求,但換個角度想也相當於承認了電子煙的存在,給了電子煙一個合法的身份,他們不再是野蠻人。
對於上遊代工廠,尤其是思莫耳這樣具備產能優勢、合規優勢、技術優勢的龍頭企業,長遠而言是絕對受益的,本來在海外,思莫耳打交道打得最多的就不是新勢力,而是傳統的煙草巨頭,如日本煙草、英美煙草等,既然海外能同大廠們一起合作,國內又如何不能同中煙系合作呢。
05
價值事務所
最後
總之,不論是【電子煙管理辦法】還是二次意見稿,都說明國內電子煙市場還存在,只是短期由於合規原因以及口味變動會造成整體下滑,但有利於整個行業長期的更穩健發展。
強監管是一把雙刃劍,企業為合規問題付出更多成本操更多心的同時,也意味著供給格局將得到最佳化,頭部合規企業的地位將進一步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