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年,我晚上出去吃宵夜,開著我老婆的陪嫁的車出去了,晚上回來撞車,狀況還蠻嚴重的,前輪撞掉一個。
給我老婆打了個電話說帶好證件材料保險單,出車禍了。
我老婆是個普通的女人,也很普通的問了我人情況怎麽樣,我說腿有點腫,別的沒關系。
後來,上醫院,定損,找保險,修車,我老婆和丈人丈母娘在此期間從來沒有說這件事情,在我看來好像生活中除了這輛車沒有以外都是正常生活。
直到車修好我們從4S店開回來的路上,我老婆說了一句,這個車撞過一次了,賣車賣不上好價錢,我們就開到報廢吧。
夫妻間如果再分彼此,那真的不利於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