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問答 > 旅行

有什麽是你去河南才明白的事?

2022-12-16旅行

上世紀60年代中期武漢軍區駐鄭州獨立二師素以擁政愛民著稱河南。部隊紀律嚴明,秋毫無犯。被河南人民稱為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最可愛的人。

張欽禮(1927-2004),河南省蘭考縣南彰鄉張莊人,父親張元謀,母親師華清。 張元謀在大革命時期曾參加過由吳芝圃領導的著名的濉杞太農民起義。


張欽禮1943年參加中共地下黨活動。1945年入黨。1954年蘭封、考城兩縣合並為蘭考縣時擔任縣長。

1964年5月14日焦裕祿病逝後,張欽禮以副書記職務主持縣委全面工作。1964年8月,河南省在豫東民權縣召開全省沙區造林會議,時任蘭考縣委副書記張欽禮代表蘭考縣作典型發言,除了介紹蘭考縣的造林成績和經驗外,還介紹了已故縣委書記焦裕祿對蘭考縣除「三害」作出的重大貢獻和許多感人事跡。主持會議的副省長王維群提出應該很好地學習、宣傳焦裕祿同誌。會議結束後不久,河南省委便做出了向優秀共產黨員焦裕祿學習的決定。

1977年11月13日,中共河南省委免去張欽禮開封地委書記兼蘭考縣委第一書記職務。

1978年2月13日,河南省委決定批判張欽禮;2月28日,把已調到外地的張欽禮送交蘭考人民批判。

1978年10月16日,張欽禮在蘭考縣治黃淤灌水利工地上被逮捕。

1979年12月24日,商丘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張欽禮有期徒刑十三年。罪狀是"緊跟林彪、四人幫和反黨亂軍";「迫害老幹部」;「挖空心思捏造焦裕祿事跡,欺騙全黨,欺騙全國人民」。張欽禮不服上訴至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1980年7月中央政法會議對張欽禮的問題進行認真討論。他是錯還是罪,根據事實,以法律為準繩,會議認定是犯罪,批準對張欽禮的審判。

1980年8月2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以反革命性質定罪不當,改按「煽動打砸搶、迫害幹部」性質定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判決張欽禮有期徒刑十三年。

判決後,張欽禮從河南省鄭州監獄轉到河南省新安監獄服刑。1990年5月20日保外就醫出獄。出獄後無黨籍、無公職、無基本生活保障,靠兒女贍養。

2004年5月7日張欽禮去世,5月13日火化,5月17日下葬時數以十萬計的蘭考縣群眾自發為其送行。

楊悍東,原名楊漢東,河南確山縣人。1959年考入河南信陽師範學校,1962年畢業後又考入河南開封師範學院中文系就讀,1966年畢業未分配,留校參加文革。楊悍東在開封師院就讀期間作為學生幹部,三次被抽調去參加「四清」運動。

1967年大學生分配時,楊悍東留開封師範學院參加工作。1968年2月調幹到蘭考縣革命委員會任縣革委會常委分工協管農業。後任蘭考縣水利局局長,1967年12月任中共蘭考縣委副書記,主管公檢法工作;1973年底兼任縣革委生產指揮部指揮長,主持政府工作。1978年被免去縣委副書記等職務,1979年12月被逮捕入獄。1983被釋放

吳芝圃(1906—1967) 原名吳殿祥。河南杞縣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1926年參加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領導了豫東農民武裝起義。任中共杞縣縣委書記,開封市委委員兼組織部長,考城縣委書記,偃城工委書記。盧溝橋抗戰爆發後,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員,中共豫西特委書記,河南省委組織部長,中共豫東特委書記,豫東遊擊第3支隊司令員,中共豫皖蘇區委書記,新四軍遊擊支隊副司令員。皖南事變後,任新四軍第4師兼淮北軍區政治部主任,中共淮北路西地委書記。解放戰爭時期,任豫皖蘇軍區政治委員、區黨委書記,華中軍區第8軍分區政治委員,中共中央華中分局宣傳部部長、副書記,中共開封市委書記,豫皖蘇邊區行政公署主任兼開封市市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原臨時人民政府副主席,河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主席,河南省省長,中共河南省委第2書記、第1書記,河南省軍區政治委員,中共中央中南局書記處書記,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對1959年「信陽事件」 承認有領導責任。1967年在廣州逝世。

關於吳芝圃對1959年「信陽事件」承認有領導責任的問題詳見 1966年11月23日【原河南省委書記吳芝圃與辦案人員談話記錄】

原河南省委書記吳芝圃與辦案人員談話記錄


1966.11.23

(國家秘密)

趙文甫(1913—1990)河南省新安縣人。193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後在洛陽一帶從事地下工作,擔任過中共洛陽城區街道支部書記、洛陽縣委組織部長、洛陽縣委書記、洛陽城區區委書記等職務。1940年5月起,歷任中共皖北特委組織部部長兼渦陽縣委書記,中共皖北地委副書記,書記,渦陽地委組織部部長,渦陽抗日自衛團政委,渦陽縣縣長等職。1941年5月被任命為中共宿東地委委員。11月,調任淮北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解放戰爭時期,趙文甫歷任中共泗陽縣委書記, 中共中央中原局組織部幹部處副處長,中共豫西區黨委委員、組織部部長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趙文甫先後擔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員,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人事廳廳長,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省委組織部部長,省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省委常委、省委第二副書記、省委書記處書記、副省長等職務。1978年起,先後擔任省委常委、省革委科教辦公室主任、省紀檢籌備組組長、省委政法小組組長、省委書記兼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省委黨史領導小組組長,省委黨史委主任、名譽主任等職 。是中共第八次、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第一屆、二屆、三屆、五屆、六屆、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劉建勛(1913-1983)河北滄縣人,193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後曾在天津、泊頭鎮從事黨的地下工作。抗日戰爭爆發後,任中共晉中特委副書記。1938年起在太行抗日根據地任中共榆社、武鄉縣委書記,晉冀豫區黨委委員,太行區黨委委員,中共太行第三地委副書記,太行區黨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黨校校長、組織部副部長。抗日戰爭勝利後,任中共太行第三地委書記兼軍分區政治委員,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組織部幹部科科長。1947年起任江漢區黨委書記兼江漢軍區政治委員。1949年5月至7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副書記。1949年7月至1952年1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二書記。1952年12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局常委、秘書長。1955年1月至1956年12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第二辦公室副主任。1955年11月至1957年12月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副部長。1957年6月至1961年7月任中共廣西省委、廣西壯族自治區委第一書記兼廣西軍區政治委員。 1961年7月至1966年9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兼河南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1966年8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華北局書記處書記。1968年1月至1978年10月任河南省革命委員會主任,1971年3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其間:1969年10月至1971年3月任省革委會黨的核心小組組長;1971年3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兼河南省軍區政治委員。1983年4月23日逝世 。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第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

戴蘇理(1919 —2000)山西省襄垣縣戴家莊人,原名戴登潤。

戴蘇理1937年在山西長治4中學就讀期間參加犧牲救國同盟會。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長治犧牲救國同盟會突擊隊黨支部委員,中共長治縣委組織委員兼2區區委書記、長治縣遊擊支隊黨總支部書記,中共壺關縣工委書記、縣委書記,中共陵川縣委書記,太南區黨委、晉豫區黨委組織科科長兼晉豫三地委組織部部長,太嶽區黨委機關組織科科長,中共太嶽地委委員兼長子縣委書記、地委民運部長。

1947年任中共豫陜鄂區、豫西區第6地委副書記、書記。

1949年任中共河南省南陽地委副書記、書記。

1952年任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1954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1961年1月

1955年12月-1958年9月兼任省委農村工作部部長。

1959年1月任河南省政協常委。

1960年11月任中共信陽地委書記。

1965年8月-1967年8月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處候補書記。

1966年3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三線建設委員會副主任。

1967年8月-1970年期間下放勞動。

1971年3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

1973年2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革委會副主任。

1977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省革委會副主任。

1979年9月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河南省副省長。

1981年3月任中共河南省委書記、河南省代省長、省長。1981年5月兼任省農業委員會主任

1982年12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常務書記。

1983年3月任中共遼寧省委書記。

1985年6月-1990年8月任中共遼寧省顧問委員會主任。中共七、八大候補代表,第十一屆候補中央委員,第十二屆中央委員,十三大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2000年1月22日在沈陽逝世。

張申(1919-2017)河南信陽人,193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戰期間曾任代縣長,河南睢縣縣委書記。1946年1月,任冀魯豫軍區睢杞獨立團政委,中共尉氏縣委書記兼縣長。1949年3月,任青年團陳留地方工作委員會書記,10月任中共陳留地委常委兼地委辦公室主任、宣傳部長。 1952年6月,任中共鄭州地委常委兼宣傳部長。1953年5月,任中共鄭州地委副書記。1955年4月,任中共開封地委書記。1958年12月,中央批準取消商丘地區建制並人開封地區,任中共開封地委第二書記。1962年4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開封地委第一書記。1968年1月任開封地區革委會主任。1971年3月任河南省委辦事組副組長。1973年3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秘書長、河南省外事辦公室副主任。1973年6月任河南省革委會外事辦公室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1976年10月至1977年11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享受副省級待遇 。是中共八大代表。2017年4月8日張申在鄭州逝世,享年98歲。

秦一飛(1920-1994),漢族,河南省內鄉縣人。1938年1月參加革命工作,同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至1949年,歷任陜西安吳青訓班隊支書,陜甘寧邊區「中國青年」印刷廠指導員,延安印刷廠和中央出版部支部書記,晉察冀邊區新華書店經理,宣化市總工會宣傳部部長,內鄉縣西峽區委書記,縣委委員縣委書記。

1949年11月至1983年,歷任中共南陽市委宣傳部部長,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副處長、處長,河南省新聞廣播出版局副局長中共淅川縣委書記, 中共開封地委宣傳部部長,洛陽銅加工廠副書記,中共開封地委副書記

1983年12月~1984年12月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開封市第四屆委員會副主席。

周化民

1958年任開封地委工業部副部長兼任開封地委大辦鋼鐵辦公室主任, 1960年元月,經開封地委常委會批準周化民被撤銷地委工業部副部長職務,薪資待遇降兩級,同時被劃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1960年2月其「工作證」和「公費醫療證」被開封地委行政科收回,不再享受國家幹部和公費醫療待遇。同年3月被派去開封地區鞏縣孝感鋼鐵廠勞動改造。1965年5月任蘭考縣「四清」工作分團副團長,中共蘭考縣委書記。 1966年6月任蘭考縣貧下中農協會籌備委員會主任,蘭考縣文化革命小組組長。1966年7月周化民被安排進學習班,三個月後調任河南安陽鋼鐵廠黨委書記。 1978年,周化民升任商丘地委書記。離休前任商丘地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