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這個想到了我以前幾任前女友都提過「情侶一起去杭州容易分手」的說法
也確實都去過杭州都分手了,但時間並不有連續性,有的快的一兩個月,有的慢的半年
分手理由五花八門,但更多的是性格不合或者說女方跟不上我當時的事業狀態,一方面又要事業有成一方面又覺得陪她時間少,沒有別人家男朋友那麽暖(忽略了我一個月給她們花的錢可能是人家男朋友一年的花銷)。
因此這分手早晚都是必然,和杭州沒關系,在杭州也就是逛景點吃飯做愛,和其他情侶沒啥區別,問題根源是兩個人相處模式,否則杭州本地人應該都得離婚不是嗎?所以一方面我傾向於女人會給自己找台階找理由,掩蓋自己分手的狼狽。
其次關於爬山或者進藏,騎行之類的旅遊分手,我個人傾向於一部份女性戀愛只追求吃喝玩樂,是吃不起苦也沒有概念的。而旅行如果路線有難度,無論是情侶還是同性搭檔,是非常需要包容和共同面對難處的,這樣的準備她們沒有做好,導致旅行期間無理取鬧或者怪罪男方,這也是可能提高分手機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