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卡九成的电影是制片人负责制,导演只能按照制定好的分镜来拍摄,甚至没有权利改动一句台词,最后的剪辑权也在制片人手里,你看奥斯卡最佳影片是制片人带着大家上台领奖的。香港原来是总监负责制,大概就等于美国的制片人。
商业电影在好莱坞香港等地区都不是由导演说的算的,制片人看上一个剧本,然后决定用哪个导演,用哪些演员,导演就是个工具人。
欧洲和我国是导演负责制,因为当初都是拍摄文艺电影的,电影就是作者自我的表达。
陈思诚的电影无论他是什么职位,都是他的电影,比如剧本是他搞来的,资金是他拉来的,然后他决定谁是导演,谁来演,电影是什么风格导演都说了不算,剪辑的权利都没有,说白了,这种体制下导演演员都是工具人。
其实在商业片领域,由制片人或者总监对电影负责很成功,好莱坞就是拿导演当工具人由制片人说了算横扫世界的,因为导演做为艺术家大都不懂市场,审美脱离大众。不过这些年好莱坞这套体制也出现了弊端,那就是只拍大IP,不愿意冒险原创,导演不被重视的情况下,创造力枯竭。
至于导演负责制的问题,看看陈凯歌就明白了,人家就是艺术家,要自我表达,观众看不懂是你审美太低。但是确实有天才的导演才能带来创造性艺术性的作品。
大概就是制片人总监负责制是对市场负责,导演负责制属于对电影本身作为独立艺术负责,各有优劣。导演负责就像文学家,很多写的不好,但是确实会出现很多文学家。制片总监负责就像小说工作室,一个体裁了然后工作室就组织一批写手来收割市场。
所以由导演说了算还是制片总监说了算,一直都是一个在发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