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杀猪的故事都知道吧。小的时候我一直觉得这故事好假,怎么可能为了半句戏言,就真的把养的猪给宰了,居居辣么可爱,怎么可以(还没过年就)杀居居?
彼时我姥姥家还有个猪圈,里面养了不多不少就一只居居。那时候猪肉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了,想吃的话去菜市场随时都能买来,所以这只居居养来不为挣钱也不为吃肉,就是农村人闲不下来,总得有个什么事情来打发时间,想来和如今的家里养个宠物的意思大差不差,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提供足够的情绪价值。
我和这只居居的感情当然也是非常深厚的,那个时候养居居也没有什么讲究,什么饲料营养啊,养殖环境啊,都不重要,活着就行。所以这只居居养得非常粗糙,常年在泥水——当然我说是泥水,你自己心里知道是什么就行了——与剩饭的混合物里快乐地打滚。然而就是这种粗糙的养法,居居竟然很少生病,一方面是这家伙每天的心情着实不错——既没有见过同类被宰杀,也意识不到自己的命运,活像是一个快乐的傻子。另一方面,我和我姥爷虽然每天都只给这家伙喂残羹剩饭,但也会用居居专用大锅给加热得热气腾腾的,再倒入居居专用大碗,然后看居居哼哧哼哧地干饭,我和我姥爷也活像是两个快乐的傻子。
居居的饭量惊人,家里人的剩饭显然不足以为继。那年月,人吃饭尚且不够,哪有多余的粮食剩给居居,于是我和我姥爷就去联系了一些小饭店,饭店把每天客人剩下的汤水,无论什么,全都混在一起,倒进一个大铁皮桶,攒够了一桶,便宜卖给我们,既不浪费,还能多点收入。我和我姥爷每天早上都会起个大早,骑上我姥爷专用小三轮,后斗儿里原本能放四个大铁桶,但我姥爷只放三个,还有一个桶的位置放我。隔了夜的剩饭混到一起,那个味道难以形容,说它香吧,发了酵的酸味直冲天灵盖,说它臭吧,又不似厕所一般臭得简单粗暴。总而言之那是一种很复杂的味道,我早上就在这种味道里昏昏欲睡,看着我姥爷把猪食回收进桶里,完全不管油水是不是溅到了我的身上和脸上——养我和养居居差不多,一样粗糙。
等回到家,把回收来的剩菜加热,那复杂的味道仿佛被魔法放大了几百倍,离院子尚且百米就已经生人勿近了。常有路过的人,捂着口鼻骂骂咧咧,也听不清骂些什么,也不纠缠,脚底下加速作鸟兽散。我姥爷也不管那些,乐呵呵地继续熬着,居居眼巴巴地等着,我傻兮兮地跑着。后来我常看到一些视频,拍摄一些什么农家风情,人与自然相处和谐,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视频,明明周围空气还好,但我的鼻子似乎还能闻到,居居的早餐味道。
如此这般的,转眼又到了一年年关,虽然居居原本是养来玩的,但是如果还能给家里的年夜饭加上两道硬菜,那它生命的意义将变得更加锦上添花。思至此间,姥姥专门去请了杀猪匠,给居居吃了顿好的,风风光光地准备送居居最后一程。杀猪匠凝眉瞪眼,脸上横肉纵深交错,汗水油津津地顺着沟壑肆意横流。髭毛炸裂,络腮胡子闪着油花,连着巴掌宽的护心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胸膛里仿佛装着一台发动机,呼吸之间如同打着了火,随着沉重的鼻音,两团白气在鼻子前喷涌而出,在冬天的低温下又迅速结成冰霜,刮在杀猪匠的胡子上,和猪油混在一起,难分彼此。
我难过啊,这居居可是我辛苦养大的,可是我每天起很早,和姥爷一起拉来剩菜,一口一口喂大的。是我看着它从一个小猪猡,一口一口吃成个小胖子,然后又吃成一个大胖子的。我那时候没有兄弟姐妹,在还不认识孤独的时候就已经品尝到了孤独,居居是我的同龄人,尽管我嫌它脏脏的不愿意和它玩,但我们在精神层面,可以说已经到了拜把子的程度。
然而我难过也没什么用,我去求我姥姥,我说能不能不要杀居居,让居居一直活着不好吗?姥姥抱着我,嘴上答应着,不杀不杀,谁说要杀它了,还养着呢。一边带我远离了案发现场——杀居居太血腥,小孩子还是不要看见的好——我的两个舅舅很兴奋,两个青春期的男孩子,终于可以放肆地炫肉了。这件事无疑对他们过去将近二十年的青春做了一个美好的总结,所以他们很期待,他们跟着杀猪匠,看着他是怎么把刀子送进居居的颈动脉,然后直达心脏。鲜血喷涌而出的一刹那,他们发出了由衷的惊叹,那不仅仅是对于饥饿的满足,也饱含着男孩子内心对于血腥和狩猎的最原始的渴望。
我听到舅舅们兴高采烈的欢呼声,耳边还是姥姥对于我的关于不杀居居的承诺。我那时候就知道,大人们对小孩子说的话都是随口说说的,当然这个结论并不是只通过这一件事才得出的,从小我就明白哄小孩的意思,大概就是,小孩子和居居一样,谁都知道过年的重要性,嘴上说着不杀你,难道还真的不过年了吗?
所以我小时候看曾子杀猪,就觉得这个故事很假,怎么可能为了半句戏言,就真的把养的猪给宰了。
我看得懂曾子杀猪的时候,已经不是那个随便两句就能糊弄过去的小屁孩,需要扯更高级一点的犊子才能把我糊弄过去。当然因为长期浸泡在「反正大人随便说什么也就是说说而已谁信谁傻逼」的环境中茁壮成长,我的性格逐渐变得非常佛系,不争不抢,也不怎么乐意表达自己的需求,就是那种你说任你说,你看我信不信就完事了的非常平和的禅境。这种性格意外地在我长大之后的工作生活当中有了独特的闪光点:老板每当给我画饼,我都会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不置可否。这个笑容让傻逼老板内心相当发毛,似乎用画饼这个小伎俩已经无法有效拿捏得住我,但是他又没有任何别的手段,只能无能狂怒,而我就像是勾划了生死簿的孙猴子一样,随你官大权重,你也管不着我。
我长大了,当年那为能够饱餐一顿新鲜猪肉的两个小男孩也长大了,他们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于是我有了两个年龄远小于我的小表弟。他们到了和我养居居时一般岁数的时候,我姥姥家早已经因为拆迁而失去了可以养居居的客观条件,我姥爷也在某一次大病之后与世长辞,饭店也因为市政规划从而不能再私自处理残羹剩饭,总而言之,我的表弟们早早就失去了养居居的乐趣。
但是新一代有新一代的乐趣,E时代(这个词儿是不是很久很久没听到过了)的新生儿们从小就是在电子产品里泡大的。我上初中的时候我老妈看我实在喜欢捣鼓电脑,省吃俭用花了小一万给我配了一台戴尔的台式,恰逢我姥姥带我的两个小表弟来家里玩,看我一顿操作猛如虎,羡慕得鼻涕泡都来不及擦,赶紧自己上手,其实啥也不会,一顿瞎玩,也乐得咯咯的,不知道有什么可乐的。
临走之时,我的表弟们玩上头了,千呼万唤不想回家。不得已,我姥姥只好许诺:「走,回家以后我给你俩一人买一台!」
要是给我,这话我打死都信不得。其实我弟也没咋信,只是觉得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再不走似乎接下来就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了。于是两个人恋恋不舍的,哭丧着脸回家了,走之前我多少还有点同情他们,许诺他们下回放假可以一起再来玩。
然后呢,正如各位所预料的那样,我姥姥真的给他俩一人买了一台新电脑。我姥姥是怎么买的,哪里来的这么多钱,这么多年后早已不得而知,只是我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突然意识到了一个事情:原来大人说的话,有时候也是可以相信的,哪怕这句话听上去有多么不靠谱多么难以实现,唯一的区别就是,你在这个大人心里,受不受到重视,这个大人,到底爱不爱你。
我还好,起码我妈说给我买电脑的时候,她真的做好了准备,给我花大价钱买了一台。所以尽管我从小上当,但依旧能感受到爱意,没有成长为一个心理扭曲的变态。但是当我看到曾子,莫名其妙的,似乎好像是发了狠一样的,非要为一句戏言为儿子杀猪的时候。
我想他那个时候,一定是想起了自己,那个童年时候,满怀期待着又干戈寥落着的自己。他心里的小男孩,在他灵魂里徘徊多年,到了今天,曾子终于有勇气对他说,不管别人,至少,我很爱你。
曾子杀猪,我想不仅是为了儿子,也救赎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