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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黑神话:悟空】加入「风灵月影宗」会有法律风险吗?

2024-08-26游戏

理论上存在风险,现实中因为社会危害性极低、对相关权利人来说甚至是有益无害,因此拜入风灵月影宗几乎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现实可能性;反倒是风灵老祖本身面临一定的风险,这个咱们后半部分说。

玩家的法律责任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从民事角度来看,游戏用户协议一般会对利用插件、外挂接入游戏系统的行为作出禁止,游戏开发者或运营方有权依据协议终止对使用修改器的用户提供服务,相关条款如截图所示:

黑神话:悟空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https://www.wegame.com.cn/store/2002154

但现实中,此类预先拟定用于重复交易的格式条款约束力相当有限,而且游戏制作方也往往不会真的犯众怒追究用户的违约行为。真要细抠条款的话,光凭「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在任何平台表演或播放游戏内容」这一条,又不知会令有多少游戏主播、发布二创作品的玩家构成违约,难道要逐一发送律师函不成?从商业角度来看,这就太自绝于广大玩家了,也不利于扩大销售规模、吸引像我这样的手残党入坑。

而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我国现状大致是这样的:、

个人在游戏中仅为个人娱乐目的使用外挂或修改器,目前尚未有被判刑的报道和能检索到的判决,充其量是由游戏的开发和运营方、内容平台等依据用户协议来作出终止服务、封禁账号的处理。

如果成规模通过开挂牟利,如组织工作室利用外挂刷虚拟道具和装备,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开发并销售外挂程序、游戏修改器,除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之外,还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现实中,有不少玩家观念中的「网游」外挂开发者被判刑的例子,而至于大众认知中的「单机」游戏,则依然存在争议。

这里可以提供几个真实的例子,作为拓展分享,已经和【黑神话:悟空】玩家本身关系不大了,仅供感兴趣衍生问题的朋友交流探讨:

(2020)豫1003刑初83号、(2020)豫10刑终318号判决书就是关于工作室利用外挂「打金」的例子:被告人购买了针对 DNF 游戏的外挂程序,批量注册并控制账号以获取游戏金币和材料,随后在交易平台转售。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对计算机系统非法控制行为的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标准(违法所得达到两万五千元以上),依法应处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案中,购买外挂并成立工作室打金获得非法收入 49 万余元的赵某,最终获刑三年零三个月;规模较小的刘某则是判三缓四):

之前提到,开发外挂除了比较直观的「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之外,还涉及著作权问题,这又怎么说?

背后的逻辑是,外挂程序需要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游戏程序代码为基础,往往离不开对原有代码的复制。对此,可以参考(2018)鄂28刑终42号判决书:

本案涉及一系列以「海豚」的命名的外挂程序,与之相关的游戏包括 LOL和战地之王,可让玩家免于滚键盘、直接鼠标一指就自动进行攻击。本案中,法院对为何开发外挂还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作出了说明:

网络游戏外挂程序是他人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专门针对一个或多个网络游戏, 通过改变网络游戏软件的部分程序制作而成的作弊程序,其复制了互联网游戏程序的源代码中的部分内容,研发网络游戏外挂程序须以网络游戏原有程序为基础,存在着复制网络游戏数据的客观事实 。外挂程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破译和擅自使用了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通信协议又称通信规程,是指通信双方对数据传送控制的一种约定,即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传送步骤、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作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只有经过网络游戏经营者的许可,才可以使用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破译并擅自使用网络游戏的通信协议,截取并修改游戏发送到游戏服务器的数据,修改客户端内存中的数据,以达到增强客户端各种功能的目的。外挂程序这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使用网络游戏通信协议的行为,进一步说明了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行为的侵犯著作权特性 。制作、销售网络游戏外挂程序的行为基本符合侵犯著作权罪所规定的「复制发行」的要求,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

以上的例子都是关于大众认知中的「网络游戏」,特别是具有玩家对战性质的 PVP 游戏,至于单机游戏的修改器,不得不说,还存在一定的模糊之处。

网络游戏还归文旅部管的时候,有一个【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是如此定义网络游戏的:

「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这个定义显然过时了,目前很多玩家心目中的「单机」游戏同样是通过网络提供服务的(例如需要在线下载,并要求在游玩时保持网络连接,而不是像当年那样买光盘安装就好,可以完全脱离互联网)。

这样说起来,真正需要担心合规性问题的,其实并不是风灵月影宗门下弟子,而是咱们的风灵老祖。正如上述判决中所提到的,开发修改器程序,不可避免地牵扯到对他人所创作代码的复制和发行。

目前,由于玩家所理解的「单机游戏」修改器并没有根本上违背游戏厂商利益、甚至对降低操作门槛、改善部分玩家游戏体验、扩大玩家人群有正面作用,因此维持着「民不举官不究」的平衡,但这事确实属于「不上秤没有四两重,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确实不宜深究了,咱们如果拜入了风灵月影宗,也切记不要把师傅供出去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