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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为什么武松敢去十字坡歇脚吃饭?

2019-03-27影视

解释这个问题之前,先讲两句题外话。

水浒传里,武松刚出场,不过二十出头。但是,作者对武松这个角色,似乎有着特别的偏爱,不但为其安排了整整十回剧情,还让他在阳谷县和孟州城两地,接连完成了一系列惊为天人的壮举,表现出了他强健的体魄、冷静的头脑以及极为丰富的江湖经验。

然而,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具备这些过硬的素质并非易事。如果说打虎、举青石属于天生神力的话;那么,以「玉环步 鸳鸯脚」为代表的一身真本事,和丰富老道的江湖经验,恐怕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唯一的解释,只能归于武松前二十年间,那谜一般的经历。

说了这么多,目的只有一个:在下文的分析中,我们不加证明地认为,武松是个十足的「老江湖」。毕竟,这是施老爷子钦定的。

有了这个铺垫,接下来就进入正题。

1、「十字坡」究竟出不出名?

有人认为黑店不能太出名,否则不但没人敢去,还会惹上麻烦。我认为这不无道理,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矛盾:十字坡这个地方出名,等不等于此地的黑店出名?

先来看看原文对十字坡的描写:

武松问了,自和两个公人一直奔到十字坡边看时, 为头一株大树,四五个人抱不交,上面都是枯藤缠着

十字坡究竟是个特定的地名,抑或仅仅是个十字路口,尚无定论;但是,这个细节却不容忽略:大树。

无论是樵夫还是武松,每每谈到十字坡,都不忘加一个前缀——「 大树 」。也就是说,这株「大树」,应该是此处独有的标志性景物。

说来也正常,一个四五人合抱不拢的大树,少说也有成百上千年树龄。对以樵夫为代表的当地人而言,也算是个小景点了,说它出名,一点不也奇怪。

另外,还有一点。

根据书中描述,张青夫妇的这家黑店,具有一定规模(金批本中甚至提到,他们在十字坡附近,还有好几家分店)。

那么,想要满足酒店的日常开销、支付伙计的酬劳,以及获得充足的「肉源」,十字坡每日的客流量,应该不在少数(黑店杀人越货,也只是针对单独客商,在人少时或者夜里下手,在大多数情况下,仍是作为正常酒店营业);

再加上,无论是武松发配去孟州,还是后来武松杀人逃亡离开孟州时,都不可避免地经过了十字坡,那么基本可以断定:大树十字坡,位于去孟州的必经之路上。这样一个交通枢纽,对常年外出的过往客商而言,有所耳闻也再正常不过。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在水浒世界里,「大树十字坡」确实出名。但并非以人肉作坊而闻名天下,而是因为这里独特的景物,以及重要的地理位置才出名。

2、武松究竟知不知道这里的人肉作坊?

我认为,虽说上文谈到黑店不能出名,但对于老江湖武松,完全有可能听说过一些消息。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就书中的描写,十字坡的黑店,不但在酒里下蒙汗药迷倒客人,还常常雇人在附近四周,趁月黑风高之际绑架肉票(参考武松在庙里睡觉时,被张青的四个伙计活捉)。

也就是说,十字坡每年的失踪人口,应该不在少数。如此大规模的失踪,即便掩饰得再好,要说连一点风声也透不出来,那也是不太可能。

就算北宋官府里的酒囊饭袋之辈,玩忽职守、不予立案调查;难免有一些黑色传闻,在坊间暗地里流传,哪怕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况且,从武十回的描写中看,武松其实是一个非常谨慎敏感的人。比如景阳冈一节中:

酒家道:「如今前面景阳冈上,有只吊睛白额大虫,晚了出来伤人,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不如就我此间歇了,等明日慢慢凑的三二十人,一齐好过冈子。」
武松听了,笑道:「我是清河县人氏,这条景阳冈上少也走过了一二十遭。几时见说有大虫!你休说这般鸟话来吓我!便有大虫,我也不怕。」
酒家道:「我是好意救你。你不信时,进来看官司榜文。」
武松道:「你鸟子声!便真个有虎,老爷也不怕。 你留我在家里歇,莫不半夜三更要谋我财,害我性命,却把鸟大虫唬吓我?

在景阳冈上,店家不过是好心劝他住店,武松立即就起了疑心,并质疑此处是不是黑店。

不得不说,此处的武松,确实有点敏感过头;但同时也能说明,他对于黑店的门道,有着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武松丰富的江湖经验,已经得知了很多相关的消息。

综上,我认为,在武松来十字坡之前,极有可能,早已打听过这个黑店,至少心里有数。

3、分析武松一行人进店的整个过程。

退一步讲,即便武松和两个公差,之前完全不了解黑店的事,结合书中对他们进店吃饭整个过程的描述,其实作者已经给足了细节,暗示此处杀气丛生。

一开始,武松打眼看见孙二娘时,作者就给了这样一首诗赞(同时也是孙二娘的出场诗):

见那妇人如何?

眉横杀气,眼露凶光。
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
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
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
红裙内斑斓裹肚,黄发边皎洁金钗。
钏镯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

虽说出场诗的内容,常有夸张之嫌,当不得真;但作者的意图,已是相当明显,就是要告诉读者(同样也是告诉武松): 这女的不是好人。

这样一来,即使武松之前没有听过传闻,看到这凶神恶煞的孙二娘,也应该有了警惕。

所以,当孙二娘端上馒头(包子)时,武松的第一反应,不是拿起来就吃,而是这样:

武松取一个拍开看了,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

武松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有了一个发现:

武松道:「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到这里,他几乎无需再做调查,就能断定:这十有八九是一家黑店。因为,对于经验丰富的武松而言,这「小便处的毛」,已是最直接的证据。

之后,为证实自己的想法,武松还做了一个实验:

他要求孙二娘上酒,越浑越好,因为他知道在浑酒里下药更方便;同时,他还要求孙二娘将酒加热,因为他知道这样药效发作更快。

武松又道:「大娘子,你家这酒好生淡薄,别有甚好的,请我们吃几碗。」
那妇人道:「有些十分香美的好酒,只是浑些。」
武松道:「 最好,越浑越好吃。
那妇人心里暗喜,便去里面托出一旋浑色酒来。
武松看了道:「 这个正是好生酒,只宜热吃最好。
那妇人道:「还是这位客官省得。我烫来你尝看。」
妇人自忖道:「这个贼配军正是该死。 倒要热吃,这药却是发作得快。 那厮当是我手里行货!」

不出所料,孙二娘顺利地上了武松的当;接下来,可以直接进行实验了。

当然,武松自己没法亲身参与,只好辛苦一下两个公差,当一回小白鼠:

两个公人那里忍得饥渴,只顾拿起来吃了。武松便道:「大娘子,我从来吃不得寡酒,你再切些肉来与我过口。」张得那妇人转身入去,却把这酒泼在僻暗处,口中虚把舌头来咂道:「好酒!还是这酒冲得人动!」

那两个公人只见天旋地转,强禁了口,望后扑地便倒。

从公差倒地的那一刻起,实验顺利结束,武松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之后,就是另一个不打不相识的故事…

最后,来个结语:

武松能识破黑店,不是靠无脑硬闯,更不是靠什么樵夫透题;

他所凭借的,是那冷静的头脑,以及天人下凡般的胆略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