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艺流程:清理管路上的障碍→测量放线→设置围栏、安全警示标志等→开挖管沟→管材→验收沟槽、管材→排水、置换土、地基处理→符合性验收沟槽底和管中心线、水准点→管道安装→稳管夯填土→验核管道安装各数据准确性→管顶0.3m以上夯填土→井室砌筑→管段打压试验→隐蔽工程验收→管沟全部回填恢复。
技术要求:
(1)测量放线
沟槽放线应每20m设中心桩一个,并在变换管径处、分支处、阀门井室处均设中心桩;水准点每10~15m在沟槽一侧设水平桩。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程规定。
(2)管道沟槽施工
1)沟槽开挖,主要采用机械开挖,局部狭窄陡峭地段可采用小型挖土机械开挖,部分采用人工开挖。整个工程的沟槽标高应按图纸实施,沟槽开挖尺寸应根据地质情况以及设计图纸为准,沟槽开挖的尺寸应保证所敷设的管道与侧面、底部的净空能满足管道下垫层以及管道周围回填所需的最小尺寸。
沟槽边坡按【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要求执行,根据地质情况。沟槽土的堆放,沟槽土及材料应堆放在距离沟边0.8m以外位置。土堆高度不能超过1.5m。沟槽不允许挖至沟底设计标高以下,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中、粗砂分层夯实到设计要求,并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管道应直接落在原土上,但当挖至设计标高如遇有膨胀土时,在管道槽底要求加垫粗砂垫层300mm厚,以减少胀缩量,管道回填土要求管顶以上0.5m以下沟槽换土夯实。
机械挖土或雨季开挖沟槽底应留至少300mm厚的土层暂不挖,待施工管基时用人工清理到设计标高。不适合作基槽的土质(包括植物根、有机污染物、岩石、垃圾、坟、塘、井等异常埋物及有害物质)应移走,回填夯实中粗砂土。
当遇到开挖沟槽较深的段落应在沟槽内安设支撑,以确保周围地面及临时构筑物的安全。如有必要,应适当增加沟槽的宽度,管道被安置且管区被回填前,不得拆除挡板,当回填时,支撑和挡板应被拆掉,并应采用不损坏管道的方法。
施工中挖掘出的土料、石渣等多余料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堆放。
遇有地下水情况的沟槽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关于施工排水的有关规定,沟槽内不允许积水。
2)沟槽回填
回填和充填土质应清洁,不能用有机物或其它一些不适合的土质回填和充填。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完成,应及时回填,不允许将已完成的管道长期外露不回填,更不允许将其跨越雨季冬期。
回填时不得损坏管道或构筑物,炎热夏天或昼夜温差较大的情况下,回填应在当天气温较低的时候进行。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水压试验前,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0.5m;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他部分。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管区回填时,管线接口应留出来。回填必须用管区材料回填,分层夯实每层不超过200mm。夯实要求管线两侧同时进行,严禁单侧回填或用推土机从一侧向沟内推填,以免引起管道轴线位移和接口变形。管顶500mm内的回填土与两侧回填土的要求相同,并不得使用重锤或机械夯实。回填至管顶500mm以上部分,才能使用机械夯填。对于管区回填,回填土的干密度不得低于原状土最大密度的90%。一段管线铺设完成后,要尽快回填,每回填100m后要进行现场夯实度试验。一段管线管区回填验收合格之后,密实度试验留下的孔洞要填满夯实,其密实度要达到相当标高规定干密度的95%。管区以上部分用挖掘出的合适土质回填,不能含有冻土或大石块,分层夯实,厚度不超过300mm。回填土的密实度不得低于最大密实度的95%。在尚未形成道路的地段,沟槽回填土要稍高于原地面(不少于500mm)。
管区材料是指管区允许回填的材料:1)粒状材料回填:粒状材料回填是采用干净的岸边毛料砂石,进行合理的级配,其最大尺寸为35mm。砂可用小于6.0mm的中粗砂材料回填。2)素土回填:采用原来的或外运的开挖材料回填,应不含有树根、有机物、垃圾、粒径大于35mm的石块、冻土块和其它有毒物质。
3)管道安装
材料检查:检查核对管材、管件的材质、规格、壁厚、角度、曲率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