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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候,澳门为什么会有葡萄牙人居住?

2023-06-26旅行

1582年,明朝兵部尚书,右都御史兼两广总督陈瑞代表万历皇帝,正式通知定居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宣布官方认可葡萄牙人租用澳门土地,并允许葡萄牙人在澳门实行自治。与此同时,陈瑞强调澳门作为明朝的领土,虽然实行与明朝不一样的制度,但要想长期共存,前提必须是在明朝官方框架内遵守相关法规,至此也奠定了明朝对澳门的管理思路,一直到明朝灭亡。

首先在行政层面,尽管葡萄牙人在澳门可以自行选举产生地方长官和议事会议员,但最后拍板仍由明朝广东省香山县知县来决定。作为明朝在澳门行使主权的象征,葡萄牙人每年要向香山知县缴纳500两白银地租,同时葡萄牙人内部事务香山知县虽然不具体插手,交由葡萄牙人地方长官和议事会处理,但是若有违法行为,香山知县将出面予以制止。其中在1625年,葡萄牙人擅自在澳门修建城墙和炮台,香山知县闻讯后立即派人予以拆除,并对葡萄牙人地方长官和议事会进行训诫。为了防止葡萄牙人打天高皇帝远的算盘,香山知县除了每年视察澳门一次以外,还专门在澳门设置守澳官,起到日常行政管理与监督作用。

其次在军事层面,明朝在澳门设有驻军。截止到1621年,明军澳门兵营位于前山寨一带,共有陆兵700人,水兵1200人,外加大小战舰共50艘。而明朝驻军起到的作用一方面是把守澳门与内地之间的关隘,严防葡萄牙人非法入境,另一方面是负责澳门整体防务工作。至于日常治安,则由葡萄牙人负责,其警卫部队人数在100人左右。

第三在经济层面,葡萄牙人需要向明朝广东官府缴纳税收,同时外国商船前往澳门做生意也需要由明朝批准。不过葡萄牙本国商船可由澳门地方长官自行管理,同时商业税的五分之一允许进贡给葡萄牙国王,剩余部分则留作市政经费,用于澳门的建设。

第四在司法层面,尽管葡萄牙人在澳门享有一定特权,包括自行选派预审法官,审理一般性质的案件,同时重大案件由葡萄牙本土派遣的王室大法官进行审理,但是司法的最终解释权在明朝广东官府。如果明朝认为葡萄牙人审理案件不合规,可由香山知县和两广总督进行驳回或重申,并且还明确规定葡萄牙法官在澳门审理案件不得与大明律相违背。至于生活在澳门的明朝居民,所有案件一律由明朝审理,葡萄牙人不得过问。

总而言之,明朝对澳门的管理既尊重了葡萄牙人自治传统,也有效行使了主权。更为关键的是,澳门之所以在明朝中后期成为亚洲贸易重要港口,也与葡萄牙人认可明朝的管理并和明朝官方紧密合作有关。虽然澳门与明朝内地制度不同,但两制的前提首先是认可一个明朝的原则,只有在明朝框架内实行自治,才能保障澳门的繁荣,1644年明朝灭亡以后,这一管理模式也被南明和清朝所接受,令澳门躲过了战乱纷争,继续发挥在贸易领域的东西方沟通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