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副部長,註意不是部長,在周朝先說6000萬算下次競選獻金,侯破口大罵的時候已經說的非常清楚了,為了避免圍標錄像帶被捅出去,他跑斷了腿,喝酒都吐了十幾趟,救了周一命,6000萬算多嗎,從頭到尾他沒有多要一毛錢,侯這時已經表達出這錢就是他的勞務費。
從侯和周的對話能判斷出大致的情況:
周的獻金侯還未上交老板(應該是黨主席)時,圍標出事,侯將事情解決後,決定換提名丁宗樹(也可能是老板拍板),侯認為周惹了那麽大的麻煩,他幫助鏟平,周應該感恩戴德,6000萬拿走合情合理,對周要錢極其不滿,所以直接X你媽。
後周又出事,老板決定(殺周肯定得老板拍板)將周除掉,最後侯被周反殺,侯被殺的過程中,也從未申辯錢是被老板拿走,所以應該可以確認錢被侯私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