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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甄子丹、謝霆鋒主演的動作電影【怒火·重案】?

2021-07-29娛樂

自從【懸崖之上】後,感覺影院就一直沒有上什麽我感興趣的電影,害我只能在家裏一遍一遍的重溫以前看過的經典電影。

這次的【怒火重案】,剛上映豆瓣就是7.5以上的高分,主演陣容也足夠強大,並且也是港片導演擅長的警匪片。

所以,今天果斷帶著老婆去影院觀賞。

沒想到,看完電影,我們一致的感受是:

「打戲有余,情節不足。」

情節的不足,主要是體現在很多地方的邏輯,以及人物的動機,是我無法理解的。

接下來給大家一一列舉:

片段一:

阿敖在上司的授意下,用了違規的審訊手段,逼問出了被綁架富豪所在之處。之後,因收到警員挑釁,嫌犯怒而反抗,死死咬住其中一名警員的腰不放。在多名隊員想分開兩人無果的情況下,阿敖或是出於救人的目的,或是出於對嫌疑犯厭惡而對其生命的輕視,拿起木棍砸向嫌犯頭部,致其死亡。

  1. 在嫌犯被綁著雙手的情況下,真的有辦法只靠牙齒,咬住一個全副武裝的警務人員的腰,力度大到三四個大漢都沒辦法拉開嗎?防彈衣是硬的,有著力點嗎?哪怕有牙齒的著力點,兩三個大漢用力拉的情況下,牙齒確定能堅持住?

2. 嫌犯算是襲警了?嫌犯有襲警的行為,警方在無法用普通手段中止嫌犯襲警行為時,不是擊斃,而是用木棍打擊嫌犯,過失導致嫌犯死亡。這種情況下確定全隊人都要關那麽久?香港的法律我不懂,留給懂的人士評價一下

3. 就算是用木棍打嫌犯,過失致其死亡的行為比較惡劣,那也是阿敖的鍋。其他幾個人的行為是:

- 在阿敖的授意下,用違規的手段刑訊逼供

- 在隊友被襲擊的時候,采取必要的措施分開嫌犯和隊友

這最多算違規刑訊逼供吧?怎麽就五個人還一起進監獄,一起出獄呢?

片段二:

在法庭聆訊的時候,

* 上司違反承諾,否認自己曾授意阿敖等人可以用違規的手段

- 被解救的富豪直言為了解救自己,沒有必要殺了嫌犯

上司違反承諾,是為了撇清責任,這個可以理解。

但是富豪在法庭上的意義是什麽?他只是一個被解救的人,對解救他的過程是沒有主觀能動性,也無法真實了解到的。所以,請他到現場發言,是為了什麽?

在這種情況下,他還發言給自己樹敵,動機是什麽?給自己樹敵嗎?

感覺這個環節更像是強行塞給阿敖團隊一個動機,一個後續去搶富豪銀行的動機。

除此之外,我get不到其他意義。

片段三:

黑化後的阿敖一行5個人,在提前獲取警方行動情報的情況下,團滅警方20+人以及犯罪團伙。

說是阿敖提前獲取情報,但是除了安排一個炸彈之外,並沒有看到其他根據獲取的情報而進行的行動安排。

電影裏面體現出的阿敖團隊能夠以少勝多的原因,我感覺就是因為能打。

嗯,黑化就變強,沒理由的變強。

這邊就出現了一個悖論:

如果電影設計並描寫了一些阿敖團隊根據情報而做出的設計,凸出了阿敖團隊「智」的一面,會讓阿敖團隊以少勝多的情節更合理一點,但是,這也會一定程度上削弱阿敖團隊「勇」的表現。如果只是凸出阿敖團隊勇的一面,又沒有足夠的情節來支撐「他們為什麽變得這麽勇」?

怎麽設計會更好,我不清楚。

我只知道,按照電影現有的設計,我看起來有點不舒服,感覺有點無腦。

片段四:

【誰要是拖了團隊的後腿,上帝求情都沒用】

因為阿敖團隊的公子因為私事殺人並留下了重要證據,暴露了阿敖團隊是殺警搶毒事件主犯的線索,導致阿敖團隊被警方盯上。

在抓捕公子的過程中,阿敖團隊另一成員阿華落網。

此時阿敖視角:

1. 自己團隊已經被警方盯上,證明團隊大概率已經暴露

2. 阿華落網,雖然有被轉作汙點證人的風險,但是阿敖非常相信阿華一定不會出賣團隊

3. 自己團隊沒有被警方進一步追捕,證明警方還沒有掌握證據

於是,阿敖團隊做了幾件事情:

1. 殺了公子,並讓阿華寫下認罪書,承認殺警搶毒事件,是自己一人所為

我可以理解阿敖殺了公子,畢竟公子拖了團隊後腿。

但是,讓公子的屍體被警察發現,並且在死亡現場留書承認殺警搶毒事件的操作…到底有什麽意義?

這樣的證據,對洗脫阿敖團隊的嫌疑,一點幫助也沒有呀?還增加了阿敖團隊暴露的風險。畢竟,殺一個人,把屍體轉移到公寓,然後讓警方發現這個屍體,這些操作,怎麽都會留下一些痕跡的吧?

2. 阿敖帶著團隊另外2人,大搖大擺的走進警局報警。

看到這個情節的時候,我覺得這可太燃了,阿敖真的是有膽量。我也開始期待接下來阿敖會有什麽巧妙的設計讓自己脫罪。

結果……阿敖團隊只是在警局被審問48小時後,拍拍屁股,大搖大擺的走人了……

浪費這48小時意義何在?

進去警局之前,警方沒有證據。進去警局之後,警方依然沒有證據,但是多了一些仇恨。

這48小時,阿敖團隊哪怕是想把警方註意力集中在審問自己身上,讓其他人在外面做一些事情,我也會覺得精彩許多。

但事實是,他們啥都沒做……

我都懷疑這是為了體現【阿敖團隊本來是警察,非常熟悉警察的偵查手段】,而強加的劇情。

片段五:

【我也沒預著你。】

阿敖團隊赤手空拳團滅當地黑幫大佬團隊。

起因是阿敖團隊想和當地黑幫大佬合作搶銀行。阿敖團隊出人出力,黑幫大佬出裝備。

但因為公子的事情,阿敖團隊暴露了。所以,黑幫大佬打算拋棄阿敖團隊,和其他人合作搶銀行。

所以,阿敖過來和黑幫大佬面談拿武器裝備的時候,黑幫大佬直接說:「我不想坐牢。不好意思,我沒預著你們。」「還楞著幹什麽,走阿。」

然後,就是阿敖團隊赤手空拳團滅一個黑幫,然後搶走武器裝備的的畫面了。對,就是那個謝霆鋒拿著外賣筷子,開啟殺戮模式的經典情節。

還是那句話,打戲很爽,情節不足……

黑幫大佬是腦子被驢踢了?

不和這麽一個殺手團隊合作,為什麽還要安排一次談話?這相當於是結仇了,還放仇人到自己身邊。

談話就談話,為什麽武器裝備還就在自己身邊?然後自己身邊就一個保鏢。

阿敖團隊的視角:

1. 這傻逼狗娘養的,我給了你搶銀行的情報,結果你現在翻臉不認人,找別人幹了?

2. 我要從你手裏拿到的武器裝備,就在旁邊

3. 在屋子裏面,我們團隊4個人都很能打,你只有2個人。至於屋子外面的嘛,有這麽多精良的武器,也沒什麽可以怕的

這不幹死這黑老大,才是腦子壞掉了。

而這樣的場景,恰恰是黑老大自己營造的。

所以,這個情節設計,真的是……

片段六:

阿敖團隊故意在黑老大的屍體口袋留下一個u盤,誤導警察,讓經常以為他們要去搶劫一家銀行。實際上,他們是去搶劫之前他們救過卻反咬一口的富豪。

張崇邦很快識破了這個計謀,於是帶著人去找埋伏在銀行門口的警察,讓他們轉移陣地,去保護那個富豪。

結果是,現場的警察一臉不屑,連一個人都不願派出去支援張崇邦團隊。

對案情有了重大發現,需要排程警察,不是應該第一時間聯系總部,讓總部更改部署嗎?

現場的警察,本來就更應該堅決遵守總部的命令,而不是聽其他一線警員的一面之詞。

要知道,我們是因為處於上帝視角,才知道張崇邦是對的。但是,現場的警員不知道。如果現場的警員會因為另外一個一線警員的一面之詞而擅離職守,那……

這個道理,很明顯張崇邦也知道。

所以,在後面他們正面遇上阿敖團隊的時候,他第一時間呼叫了總部支持,總部也立馬派人過來了。

所以,這個情節,是為了突出其他警員的差,以及不通人情嗎?

不,其他警員恰恰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

那,這個情節,是想表達什麽呢?希望有看懂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

片段七:

張崇邦團隊追擊阿敖團隊,死了很多平民。

在鬧市區槍戰合理嗎?交火,是雙方的事情。

歹徒開火是為了逃跑,為了掩護自己。

警方好歹也等群眾疏散好了再開火吧?或者追慢一點,到人少的地方再交火?

我不知道現實遇到這種情況是怎麽處理,但僅從個人常識出發,覺得這個地方挺不合理的。當然,我幾乎不具備警方處理警方情況的常識,所以,這不是個合理的懷疑。

除此之外,還有就是阿敖團隊在逃跑方面,毫無設計,這又顯得非常無腦……

阿敖團隊的逃跑策略,總結起來就是:努力跑,有人追就打死他。

沒有人接應,沒有特定路線,啥都沒有。

至於打……4個人,要和一大群香港警察打。

除了送死,我想不出他們有其他目的。

總結:

這部電影,打戲方面,真的沒什麽可以挑剔的。

但是,情節設計板塊,缺陷真的太多了。

只想看打戲,感受一下視覺沖擊的小夥伴,我非常建議你們到影院觀看。我自己也很久沒看過這麽爽的打戲了。

但如果你多少會推敲一下情節,也註重情節的合理性,那我不建議你看。因為,這部電影的情節,設計的並不嚴謹,也無美感,更不合理。

聲明: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

因為是根據回憶寫的這篇文章,情節可能有一些錯誤,感謝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