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微博熱搜上詞條出現次數最多的一個人就是劉宇,圍繞劉宇的話題繞不開的就是柳青瑤的維權的話題。一連串的熱搜詞條,從侵權到抄襲、最後退賽,卻看到的是柳青瑤將維權之路越走越窄。
一、柳青瑤的雙標
提起柳青瑤的侵權,不禁想起2018年時柳青瑤【離人愁】抄襲,今天聲嘶力竭的維權的柳青瑤是否記得當初你怎麽回復抄襲的呢?事到如今是否還記得欠一句道歉?
當初的柳青瑤聲稱已經上傳好的約稿,不能刪除。是否可以認為在柳青瑤女士眼中,約稿大於法?要不然為什麽明知侵權卻不刪除,明知侵權回復中卻只字不提道歉,是不屑道歉嗎、還是感覺自己很辛苦,不需要道歉?
這也不難理解,柳青瑤粉絲在評論區一而再的洗白,甚至拿薪酬說事情。畢竟己身不正,焉能正人。這裏又不得不說,拿著高薪卻抄襲他人作品,合理合法嗎?
可笑之處就在於,柳青瑤在得知蒙面舞王使用自己曲子時,與節目組溝透過程中直接要求刪除相關影片。據了解節目組在一些平台並沒刪除影片, 截至8月31日,節目組仍是原影片 , 柳青瑤卻一再謊稱其他平台已刪除,唯有劉宇沒有刪。柳青瑤女士在發聲時都不經過檢視嗎?18年時,柳青瑤聲稱自己不能刪除影片;為什麽22年時,就能認定劉宇有權刪除影片呢?這麽明晃晃的嚴於他人,寬以律己嗎?
二、柳青瑤的鱷魚的眼淚
柳青瑤聲稱B站私信不能看,接收到各種惡意P圖。
然而B站的機制卻是僅一方發言不能發送圖片,發送圖片需要雙方有過正式文字交流,且不包括自動回復。
在沒有正式文字交流前,柳青瑤女士根本無法在b站收到惡意p圖。柳青瑤女士再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斷章取義,再沒有確切查證前為博取大眾同情,不惜造謠無辜的人。這就是身為「藝術家」的道德感嗎,未免也太低了吧。
三、柳青瑤的爭議的音樂作品
聲勢浩蕩的維權中,柳青瑤聲稱自己的作品沒有被珍惜。請問柳青瑤女士,你又有尊重歷史嗎?還記得你直擊靈魂的原創國樂作品嗎?
四、柳青瑤的訴求物件該是誰?
到底誰來獲得著作權特許及報酬支付,需要看演員的演出是個人社交演出還是透過他人組織演出,如果個人社交演出,則由演員個人承擔責任;如透過他人組織演出,則由組織者承擔責任。無論是背景音樂還是主演曲目,都是著作權保護範疇,一旦未經授權使用,都可構成侵權。具體責任承擔,不因音樂類別是背景音樂而削弱保護力度,所以,如果未經著作權人特許使用,構成侵權 。如存在組織者,組織者承擔責任, 如無組織者,表演者承擔責任。按照相關人員解釋,柳青瑤女士應該找組織者解決問題。卻不懂為什麽柳青瑤女士在維權路上一直盯著劉宇不放,反而忽略節目組呢?
實在匪夷所思。第一條維權影片,柳青瑤女士尚稱和藝人無關,怎麽8月29日的影片卻從劉宇到劉宇粉絲,始終不見柳青瑤女士質問節目組,是不是本末倒置了呢?
當然柳青瑤女士周轉4個地方維權(ip地址不同),實屬辛苦,以至於把人民文娛當作了劉宇的團隊,成功讓宇絲懵圈。當然柳青瑤女士是藝術家,您說什麽就是什麽,一呼百應。
第五、柳青瑤粉絲亂象
柳青瑤女士在謊稱被他人騷擾時,是否想過你的粉絲正在肆意的騷擾別人。
而柳青瑤女士刪除數千條評論。
第六、柳青瑤女士過往
本是維權熱搜,不曾想看到柳青瑤女士之前的事情,不禁唏噓不已,為了名氣,已經無所不用其極了嗎?
8月29日的微博熱搜從侵權到抄襲再到劉宇以主動結束總決賽的態度支持原創,一連6個熱搜,甚至有一個達到了榜一的熱度,並且是全平台聯動。這是劉宇出道之後,無妄之災的一天。本來柳青瑤女士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此時柳青瑤女士應該是春風得意,而種種做法一再踐踏道德底線,最後變成劊子手,也是讓人大開眼界。
作為音樂人的柳青瑤,面對自己的抄襲作品顧左右而言他,始終沒有看到歉意;作為互聯網沖浪者的柳青瑤,一再撒謊,博取吃瓜群眾的同情,進而網暴另一群無辜的人;作為國風傳播者的柳青瑤,不過是假借歷史名義,炒作各種復原,賺取擁護,面對大師時,毫無謙卑之心。作為維權的柳青瑤女士,歪曲事實、捆綁同樣是受害者的舞者,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人。不知道在這場長達50天的談判中,柳青瑤女士是和節目組達成了什麽一致意見呢,是博取名聲還是幾斤碎銀?畢竟能上熱榜可是需要真金白銀的。
不可否認柳青瑤女士在琵琶上確實有幾分造詣,貢獻了一些優秀的曲子。可是捫心自問,柳青瑤女士配得上藝術家這個稱號嗎?德不配位,必有災殃;人不配財,必有所失。與虎謀皮,無異於飲鴆止渴。
第七、補充
關於柳青瑤自稱藝術家一事,這是柳青瑤女士自己的影片標題,從標題中可以看出她本人自詡藝術家。當然如果柳青瑤女士說這是誇大其詞,是所謂的標題黨,那我也無言以對。
翻看這個平台關於柳青瑤女士的貼文,不難發現幾年前就有人抨擊柳青瑤女士為偽藝術家。此處不一一截圖。
另外,麻煩這位小姐姐不用這麽關註我,四個耗子,真的讓我受寵若驚。
最後說一句,文章發出來是給大家看的,不是為了給某個人看。所以,想對某人說,你只是蕓蕓眾生一員,僅此而已。
圖片➕文字是相配合,不接受斷章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