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房布置一般需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其設計布置原則,特別是對於一些從事專業工作者如美術、音樂、寫作、設計等人士,應該以方便其進行工作為出發點。書房的平面布置即空間組織形式應包括以下幾個部份:
⑴有閱讀、書寫、創作等功能的工作區。這是書房中心區,應該處在相對穩定且采光較好的位置。這一區域主要有書桌、工作台(架)等組成;
⑵有會客、交流、商討等功能的接待交流區。這一區域因書房的功能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同時又受到書房面積影響。這一區域主要由客椅或沙發組成;
⑶有書刊、資料、用具等物品存放功能的貯物區。這是書房中不要缺少的重要組成部份,一般以書櫥為代表。
書房的面積標準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具有相對獨立功能的書房一般不小於10平方米較為適宜;由於居住空間緊張,利用臥室或客廳一角布置簡單書寫學習功能的,一般也需2~3平方米以上;對特殊要求的書房,如畫室、設計創作室等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不宜小於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