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中國互聯網協會釋出
【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要求
(征求意見稿)】團體標準
這是遊戲行業首個
未成年人消費 管理和退費規範
針對廣受關註的未成年人遊戲退費問題,該標準表示: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監護人等過錯方應當根據各自過錯情況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經濟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監護人、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承擔各自責任。
該標準適用於指導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調解機構等組織開展未成年人網絡遊戲服務消費管理及調解,也可以為相關行政部門、司法機關提供參考。
明確遊戲方和監護人責任比例
未成年人遊戲退費有據可依
標準明確表示,
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未接入實名認證系統,
或未落實充值限額要求,導致未成年人超額充值的,將承擔100%責任。
使用者以未成年人監護人身份發起投訴或申請退費後,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按規定核驗其身份。核驗透過且申請人符合退費標準後,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應按照法律有關「無效合約」的規定,將各自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
如果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已經依照法律法規,配置了防沈迷措施,因為監護人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沈迷限制,或監護人未充分履行監護職責的情況,那麽,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根據相關消費過程中, 防沈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況承擔對應責任,建議責任比例為30%-70%,並由監護人承擔剩余責任。
為了杜絕未成年人後續仍利用涉事遊戲賬號玩遊戲,退費後,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可基於未成年人保護、網絡遊戲防沈迷、實名制要求和監護人請求等情況對退費申請所涉遊戲賬號進行賬號封禁等合理處置。
如果各方依然無法達成和解,可向中國互聯網協會調解工作委員會尋求幫助,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團體標準的出台是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那些試圖鉆空子、冒用未成年人名義發起退費或訴訟的人士,或被納入黑名單,並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