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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日劇【我,到點下班】再反觀我們的996,你有什麽想法麽?

2019-04-26影視

「一個月加100小時以上的班不休息,當時我每天都在想生場病,受個傷就好了,這樣我就能歇一歇了。入職半年後,我的想法變成了現實:我從樓梯上摔下來失去了意識。醒來時父母告訴我差一點就救不回來了。」

東山結衣仍然會在噩夢裏看見第一份工作時總是在疲於奔命的自己。那時的她剛畢業,入職一家眾人眼中的好公司,既年輕又有幹勁,前輩交給自己的工作全都能完成。後來,去鬼門關走了一遭的她才意識到,那些 打著「鍛煉」、「奮鬥」、「責任感」旗號瘋狂壓榨人的行為才是對一個職場人最大的惡意。

初出校門走上社會的我們何嘗不和她一樣?找工作這件事,總是要吃過虧才懂得維護自己權利的。

去年我在國內某保險起家的綜合性金融集團實習,面試時問到上班時間是朝九晚六。入職後我才發現,準時下班在這家公司是不存在的:辦公室不熄燈,工位旁就放著折疊床。開會時,部門領導稱贊一個特別能熬夜的姑娘,承諾她要給她升職。領導還邀請這個姑娘發表一下升職感言,姑娘苦笑,說:好困呀。

很快,堅持每天到點下班走人的我就成了被教育的物件。團隊裏一個帶我的姐姐在微信裏艾特我:你怎麽這麽沒責任心?不知道昨晚大家待到淩晨2點才走嗎?我看著手機,一時不知說什麽好。

我想說,這樣的加班很不合理。且不說熬夜傷身體。有一些工作,並不是必須要熬夜做完才行。公司對加班到深夜的員工的補貼是第二天可以中午才來上班,那為什麽我不按時下班,第二天早上再來完成呢?

我還想說,為什麽部門領導喜歡在快下班的時候突然安排工作?然後讓所有人陪著他熬夜?領導可以上班不打卡,下午再來?而普通員工能這麽任性嗎?

我又想了想,感覺沒有辦法和部門溝通,於是提了辭職。總共上了5天班。辦離職手續的時候,HR見怪不怪地「安慰」了我:沒關系,還有人在這呆了一天就走的呢。

後來我去了一家新公司,部門5點半按時下班。到時間後,大家還會主動提醒我可以走了。再後來我得知,那個批評我沒責任心的姐姐辭職了。我只想起當初見到的她的時候她因為熬夜時不時發燒去醫院。

於是,我和東山結衣一樣,從此學會了保護自己。我懂得了招聘和面試的話術:彈性工作的意思就是下班才彈性,包三餐意思就是加班到很晚,工作做完就可以走的意思就是工作會很多,做不完不能走。

試想,一家總是需要員工加班的公司,要麽就是工作分配不合理,要麽就是人手不夠。無論是哪一種原因,都是黑心公司。這樣的公司不值得你去。

試問難道不加班,就找不到工作,會被社會淘汰嗎?不。不加班的公司其實很多(常見的是外企和國企),自己的權利只有自己才能爭取。

最近996成為一個被反復熱議的社會問題。當兩位企業家先後說出「不能拼的不是兄弟」、「996是修來的福報」,竟有人發自內心地認同他們的話,我突然意識到資本家精心熬制的這碗迷魂湯成功地剝削了多少淳樸的勞動力。

劇中,東山結衣望向餐廳那個空位,原來那裏總是有一位來吃完又回去加班的大叔,後來他死了,過勞死。

那一刻,我和結衣心中想的一樣: 我可不能被工作奪走了人生。

馬克思說: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過度工作,除了成就你的老板,換來所謂的更高的收入,還能得到什麽?996,賺的不是薪金,都是醫藥費。

八小時工作制是血汗工廠的前人們透過漫長艱辛的鬥爭換來的,如今我們要是再無節制的加班,不是時代的倒退嗎?更何況,就像劇場裏一旦有人站起來,所有人也都必須站起來。加班會成為一個向社會各界蔓延的趨勢,到那時候,沒有休息時間的我們,拿什麽去陪伴我們的孩子、父母和朋友?

也許,愛加班的人跑得快,但我相信,只有準時下班的人才能走得遠。 享受生活的人生,才是完整的人生。

奮鬥有很多種方式,拼命加班是最笨的那種。

寫實的職場劇總是很難得。當我們都在談論996時出現了這樣一部號召我們準時下班的劇,可以說很應景了。下班後的世界那麽美好,我想去看看。

以上(劇評也發在豆瓣,原標題:無法成為社畜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