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過一個故事:一個位高權重的領導和一個建築公司的老板,在一個桌上吃飯。
當然,兩人是老朋友了,之前存在利益輸送。
酒喝著喝著就漸入佳境,兩人談到一個即將上馬的工程專案。
領導這時耍起官威,對建築公司老板說:「這個專案可以讓你幹,也可以不讓你幹,全在我一句話。「
而建築公司老板也喝多了,所謂」酒壯慫人膽「,但著酒勁就說:「你這個官,我讓你幹你可以安生地接著幹,我不讓你幹,你立馬就得下台」。
領導一聽,嚇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半。
所以在官商勾結或官官相護的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中,誰是老虎、誰是武松,還不一定呢!
表面上看,何黎明是上級,趙立冬是下級,何黎明發號施令,趙立冬只有唯命是從的份。
然而,黃翠翠的錄音筆,既是趙立冬的罪證,也是何黎明的罪證。
趙立冬知道,再苦再難也不能把上級供出來,但上級的罪證,在關鍵時期是可以保命的。
在險惡的環境中,必須為自己留一條退路。
就像中國古代的周朝,周天子分封諸侯時,要把諸侯的一個兒子留在首都當人質一樣。
平時雙方和和氣氣、你好我好的時候,人質當然用不上。而一旦翻臉,人質就成為談判的籌碼了。
回到劇中,這樣的做法比比皆是。
比如,老默犯了命案,被迫隱匿之後,高啟強把黃瑤接到自己家裏,表面上是當女兒養著,實際上是用作人質。
老默剛開始還不明白,後來老默給女兒打電話時,唐小龍也在黃瑤身旁,老默瞬間醒悟過來:高啟強這是用女兒脅迫自己去殺人啊!而老默也死在這最後一次的刺殺事件中。
不留一些別人的把柄和軟脅,別人就不會對你有所忌憚。
實際上,趙立冬留著這支錄音筆,也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何黎明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就曾命令徐忠和他的指導組盡快結案,不要再深究下去。
但人算不如天算,沒想到這個徐忠油鹽不進,為了那些冤死的人們,為了正義得到伸張,連一手把自己栽培起來的老領導也不放過,不愧一個「忠」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