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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紀錄片讓你開闊眼界、增長見識?

2015-11-02影視

楊佳案不該被簡單遺忘,因為有兩個無法回應的質疑:一是楊佳母親失蹤的128天。二是在「打與不打」問題上,沒有警察能夠出庭面對楊佳說出「沒打」。這或許對楊佳的結局並無決定性影響,但對於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是一片陰雲。

引自我看【一個孤僻的人】的一些感受。

一個孤僻的人。

一部關於楊佳案的讓人抑郁的紀錄片。

片子拍得非常主觀。AIWEIWEI采用新聞聯播的片頭曲開始全片,緊接著兩個問號的網誌節選,就這麽定調了。全片充斥嘲諷、謾罵,彌漫著憤怒的情緒。片子並沒有站在客觀觀察者的角度,而是以一個質疑者或者質問者的口吻講述故事。采訪、提問都極具侵略性和指向性。這絕對可以算別有用心、甚至用心良苦。然而,明明知道帶著可謂惡意可謂善意的目的,卻不能否認其敘述的也是一部份的真相,甚至是大部份的。片子重點提出了兩個無法回應的質疑:一是楊佳母親失蹤的128天。二是在「打與不打」問題上,沒有警察能夠出庭面對楊佳說出「沒打」。這或許對楊佳的結局並無決定性影響,但對於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是一片陰雲。看完真是一陣陣的抑郁。

奈何,依然忍不住一再回頭看這部紀錄片,因為它殘忍記錄了一個時代人們對於司法底線問題的共同無奈,任誰都可以感同身受。每次看都感覺頭頂那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會有一種冷,深入骨頭。

記錄片子裏的幾個人的剪影。

一、謝有明,楊佳案一審辯護人。

片子裏對謝有明的描述比較碎片,還出現了一個明顯的常識性錯誤,把謝有明介紹成「楊佳案一審政府指定律師」,不知是否有意為之。事實上,謝有明是楊佳委托母親聘請的律師(包括把翟建說成是二審政府指定律師也是錯誤的)。其次,即便是指定律師,也只有法院才能指定,而非政府。這種錯誤或許就透露出AIWEIWEI的對抗情緒,雖然他本來就毫不掩飾。

關於謝有明,片子陳列的兩個事實構成了片子最核心的質疑:

1、謝有明是楊佳一審辯護人。同時也是閘北區政府的法律顧問。不用解釋,兩句話放在一起就充滿了殺傷力。

2、楊佳委托其母親王靜梅聘請謝有明為律師的經過——王靜梅在楊佳案發後失蹤128天,謝有明卻在其失蹤期間獲得其親筆簽字的授權委托。具體過程如下:

(1)7月1日,楊佳襲警。當晚,王靜梅被北京大屯派出所以協助調查的名義帶走。

(2)7月2日,王靜梅姐姐王靜榮到大屯派出所尋找王靜梅,被告知王靜梅已自行離開。

(3)7月4日(根據病歷),王靜梅實際上被大屯派出所送到了安康醫院,並被冠以「劉亞玲」的化名進行強制治療。

(4)7月16日(根據王靜梅自述),謝有明、謝晉自稱是楊佳請的律師,找到王靜梅,請其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字。王靜梅簽了。

(5)11月9日,王靜榮見到王靜梅。

用三個「偏偏」來歸納:

(1)7月1日至11月9日,在此期間,王靜梅的妹妹王靜榮都找不到她。大屯派出所(即送王靜梅去安康醫院的單位)、上海高院、二中院都答復說不知道王靜梅的去向。然而,偏偏謝有明就給找到了。

(2)謝有明說楊佳要聘請他,偏偏楊佳自己不肯簽字、不放心,要母親王靜梅來簽字(根據謝有明自述)。

(3)偏偏王靜梅在沒有任何異常行為的情況下突然被強制治療,不能自由選擇其他律師,也不能到上海透過律師會見以筆錄方式直接問問楊佳意見。只能在閉塞的訊息和律師、醫院「主任」的壓力之下簽字了(根據王靜梅自述)。之後王靜梅繼續被強制治療,直至楊佳案二審判決、進入死刑覆核階段方得自由。

對於這兩點質疑,上海檢察二分院公訴處長董明亮有一段很「委屈」的解釋(根據南都周刊)。董認為,楊佳可能是香港警匪片看多了,所以被抓獲時要求見律師,否則不說話,偵查方為了將審訊進行下去,不得不趕緊給楊請律師,「後來介入的閘北區檢察官也跟著摻和,滿足了楊佳的要求,引起了後面一系列的麻煩事。時任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輪值的律師是謝有明,於是陰差陽錯介入此案,後來引起爭議被罵得狗血淋頭。」這種雞肋一般的解釋仍無法圓了謝有明是如何在王靜梅失蹤階段取得其授權委托的質疑。相較之下,翟建的話更坦率:「謝這麽做,當然有他的苦衷。你們明明知道他面臨一個兩難選擇,要麽說出楊母去向,要麽承認授權委托書為假。」

二、翟建,上海刑辯第一人,楊佳案二審辯護人。

片子裏翟建出鏡率很高,體現了高超的交際能力和相當的專業水準,應該說幾乎滴水不漏。他思路清楚,澄清了幾個重要的事實。

1、除了楊佳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外,還透過楊佳的筆錄證明確實是楊佳聘請了他。

2、在刑事案件證人出庭比例普遍較低的情況下,對不申請警察證人出庭作證進行了相對合理的解釋(實際上即便申請恐怕也法院也不會允許,一審如是)。

3、關於楊佳母親失蹤的問題,他也做了很妥當的表態。不得不佩服,他是一名好律師。

然而,關於翟建,片子還是有兩個片段,讓人無言以對。

1、翟建的受聘請的經過。翟建是上海第一刑辯律師,與上海政法系統千絲萬縷的關系。也是上海法援中心安排去見楊佳的。和謝有明一樣,其可疑不言而喻。坦率說,楊佳保護自己最好的選擇肯定是北京律師,雖然不一定是片子裏的幾個律師(當然就像翟建說的請美國律師又怎樣,結局無法撼動)。

2、翟建的兩番言論。「其實你說打了,對方說沒打。但其實打與沒打,每個人心裏明白。我再說句不好聽的話,這個警察打人,恐怕也不是罕見的」;「我不怕死但也別去找死」、「我想當戰士,就別一下子搞成烈士」。翟建是老炮了,他的話或許側面體現了法制環境和刑辯律師處境是多惡劣。

三、北京律師

片子裏以劉曉原、李勁松和李天天為代表的北京律師是被塑造成「正義」一方出現的(李天天是新疆人,在上海執業,但基本跟北京律師一夥,就姑且歸入北京律師)。確實蠻拼、蠻事兒的,也很有奇思妙想。但不少做法過激,甚至違法了一些職業操守。歸根結底,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北京律師質疑謝有明也便罷了,老咬定翟建是政府指定律師相當欠妥。翟建是上海律師不假,與上海政法系統千絲萬縷的關系也不假。但不能就這麽說他是政府指定律師。有楊佳自己簽字的授權委托書和筆錄為證,再要這麽說,就不負責任了,也是欠缺職業操守的。坦率說,其中的李天天律師的幾處言論都比較糟糕。只能說從來就沒有什麽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如此的「正義」使者,讓人啼笑皆非。

四、路人甲們

片子裏還有一群路人甲們。

底層路人甲們空口無憑、肆無忌憚。感覺他們百無聊賴,對楊佳案也並無真的興趣,他們要的僅僅是情緒的簡單宣泄,所有的公共事件都可能是他們的出口。

1、體制內的路人甲們則神情緊張、虛與委蛇。他們無力打破體制的牢籠,害怕一言不慎;唯有一名二中院工作人員證實了「有市民旁聽,但很少」、「楊佳案旁聽票全部是預定的,全部是市公安局啊之類的」。

2、最普通的路人甲們欲言又止、惶惶不安。他們摸著良心說話又不想惹是生非,所以總是幾句話伴著長時間的靜默和一聲嘆息。

這些狀態無一不讓人難過,因為筆者也便如其中的一個路人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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