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基本邏輯題主搞錯了,不是萊卡和華為解約,轉向和小米合作,而是萊卡和華為的五年合作期到期了,華為沒有續約,所以萊卡找了新的合作物件。
以及,當初萊卡和華為在手機上的合作應該是排他的,因為這五年裏,我們沒有看到其他的手機廠商和萊卡合作的產品推出,但在和華為的合作到期之後,在小米官宣之前,夏普和萊卡合作的R7也已經推出了。
當然,接下來小米和萊卡的合作是否具有排他性,還需要繼續觀察,這裏的關鍵應該是費用的多少,小米是否願意買斷和萊卡的合作。
所以這個問題實際是兩點:
第一個問題,我覺得幾個方面
首先,華為和萊卡五年期的合作裏,華為有足夠的時間來消化萊卡所能夠提供的幫助。大家需要明白一點,萊卡在民用相機市場的優勢是經驗積累,而不是技術突破與創新,在技術創新方面,萊卡做得並不好。所以和萊卡的合作,最初的時間裏收益是最大的,後面會逐步下降。
其次、華為和萊卡最初的合作,技術之外,品牌賦能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點,華為萊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