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元的耳機不是智商稅,是階級稅。
耳機從來不是一套正式的HIFi系統,不應該被用來認真地欣賞任何作品,包括stax 009或者大奧也是如此。
因為耳機只是給通勤使用公共交通系統、家裏空間非常小的人,臨時用來對付聽一聽的東西。
你可以試試,無論用什麽耳機,連續聽上幾個小時都會非常不適,頭上戴個東西本身就是非常不好的體驗。
而用功放音響則聽多久都不會不舒適。
另一方面,耳機只能佩戴在耳朵兩側,提供最多2.0聲道的支持,對於使用DTS的大編制無法支持。
由於功率不足,對於高動態範圍作品的演繹來說,也像兒童玩具。
你可以找一家萬達iMAX影院,看一部支持杜比音效的影片,體會一下,一輛車從鏡頭左側由後向前開過,你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這種過程中地面的震動,因為iMAX影院的音響有上萬瓦的功率,還是分頻號角陣列。而且都是正兒八經聲學工程師過來設計、施工、驗收的。
一般的家庭當然很難置辦這樣一套電影院級別聽音系統,但一個影音室、一套家庭影院或者一台音響系統調教得很好的汽車成本並不高(比如沃爾沃S90L的寶華韋健),都可以碾壓所有耳機。
只有音響才是音樂發燒的起點和歸宿,耳機系統基本不過萬,音響系統基以萬為單位,原因就是如此,最強的耳機連HiFi的門都沒入。
如果說iMax影院是F1方程式式,家庭影院是GT3組別,汽車音響是愛好者的賽道日活動,耳機就是小米平衡車改裝卡丁車套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