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問題只有個標題,所以做出以下不負責任的猜想。
首先如果只是發現賓館酒店有網絡攝影機就舉報,那可能會被認為無理取鬧。因為現在哪個賓館酒店還沒個網絡攝影機啊。(主要是題主也不說清楚網絡攝影機是在那兒發現的)
如果是在客房內發現了網絡攝影機,並且舉報了,就得按情況去分析了。
能去放網絡攝影機的,或者會有想法去報復舉報人的,大概就以下三類人:
1.酒店賓館管理方;
2.放網絡攝影機的人;
3.看片兒的人。
第一種,酒店賓館管理方。如果是大型酒店賓館,管理方一般沒必要給房間內安裝個網絡攝影機來找刺激去作死,所以為了自己的聲譽也會積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我覺得一般不會作為參與報復的主體。當然題主可能會想到之前因為舉報酒店衛生情況而被酒店報復的花總,不過放心,舉報不知道是誰放的網絡攝影機和舉報酒店內部都知道的衛生不合格問題兩者沒有可比性。
如果是小旅館的管理方自己放的,更沒必要怕了,悶聲報了警,警察來了最多帶你去調查一下你說不定第二天你都不知道跑到哪兒了。找你報復不如趕緊把事兒處理幹凈繼續掙錢。
第二種,放置網絡攝影機的人。這類人,普遍都是為了拍點小影片傳網上賣點錢花花,即便你舉報了他可能也不會被抓到,而且為了個百十塊錢的網絡攝影機去報復一個人估計也不值得。
第三種,看片兒的人。這類人會想「哇呀呀呀氣死我了,花了十塊錢買了一個能直播的賓館網絡攝影機居然被入住的房客給舉報了。不行我得找賣家理論去,片兒看不了了得給我退錢!!!」
結論:現在掃黑除惡這麽嚴,沒幾個想快點死的,該舉報舉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