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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有任何一部漫畫或者文學作品違反了所謂的漫畫三原則到底會不會有人看?

2023-05-08動漫

我沒怎麽仔細了解過這個「三原則」,但是從題目裏的描述來看,我覺得這就是手冢老師提出的一種漫畫家對自己的自我約束罷了,不太適合作為一種絕對的準則來參考和遵循。

這個三原則的本質還是一種道德要求,然而「道德」很多時候都是模棱兩可的,可以說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和尺度,很難按照客觀標準去判斷什麽情況才算違反。

像是題目裏的這三條,「拿戰爭或是災難的犧牲者開玩笑」這個還算是比較好判斷的,大部份人容易達成共識,剩下的兩條基本上可以說是極其籠統。

「對特定職業表示輕蔑」:我隨便提幾個職業吧,娛樂從業者(明星、偶像等)、記者、政治家、教師、風俗業者(包含性從業者)、警察,這些職業在很多漫畫作品中都有著負面的描寫,那這算不算是對該職業的「輕蔑」呢?

「拿民族、國家、大眾開玩笑」:「開玩笑」要如何界定呢?幽默調侃算是「開玩笑」嗎?但是漫畫作品從早期的諷刺漫畫開始就已經有大量涉及政治和社會諷刺的內容了,其中不排除對特定國家和人群的諷刺與揶揄,這代表著這種作品是不合格的嗎?手冢自己的作品裏經常會出現對人性的思考和批判,這算不算是對大眾的不尊重呢?那兔、黑塔利亞這種把國家形象擬人化的作品算不算是對民族和國家的以偏概全和不尊重呢?

你可以覺得不算,但是每個人看法都不一樣,而這就是道德要求的麻煩之處 —— 它沒有一個絕對客觀的準則。法律在判定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違法、性質有多嚴重的時候,會有極其詳細的條款和判斷條件,即使這樣還是會出現很多難以裁定的情況,那就更不要提一句輕飄飄的道德要求了。

更可怕的是,道德要求是可以無限拔高的 —— 既然不尊重特定職業、不尊重民族、國家和大眾是不好的,那性別歧視、種族歧視、年齡歧視、階級歧視、地域歧視,這些問題也很值得關註,要不要一並納入規則之中呢?

如果它們也是規則的一部份,那什麽程度才能算尊重,什麽程度才算不尊重呢?

照這麽推理下去,甚至手冢本人都很難符合這些寬泛的道德要求 —— 手冢自己的作品中也有一些因為時代原因而不那麽符合現代道德觀的描寫,比如對於一部份女性角色描寫過於刻板和老舊(比如手冢筆下出現過很多作為愛情的犧牲品的女主角),而主角的一部份行為也是嚴重有違道德的(比如寫樂把欺負他的同學的腦子變成了果凍)...... 這些要不要追究呢?

所以我覺得這種「三原則」只能說是一種對自己的要求以及對對同行的倡議吧,就好像我們從小被要求要回報國家、參與到社會的建設之中,但這不代表你混日子或者碌碌無為就是個爛人。

或者說,在藝術和娛樂作品中過分地追究道德,本身就是一件後患無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