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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解釋「粉絲行為,偶像買單」的現象?

2021-04-06娛樂

這句話是有歧義的。所以先說清楚討論的範圍。

一種理解是,只要是粉絲,只要喜歡一個偶像,那麽粉絲的一切行為,無論是學習工作生活,無論和偶像有沒有關系,偶像都有責任。如果這麽說的話,那粉絲隨便點個外賣,拉肚子了也要偶像負責。很明顯這是不對的,這種理解也是不合理的,以下不再討論。

另一種理解是,或者說,把這句話嚴謹地重新表達一下,應該是:粉絲出於維護或爭取偶像的利益,而產生的行為,偶像應當要為此承擔部份責任。

粉絲的行為諸如舉報網站,控評,刷分,在網上辱罵他人,刷播放量,買代言,重復付費買音樂等等。無論客觀上是否有助於偶像的事業,在粉絲的主觀認知裏,這些行為毫無疑問是起到積極作用的。

如果有粉絲明明知道自己的行為無益於偶像,甚至有害,仍然去做,那麽要麽這粉絲不正常,要麽他不是真的粉絲。

而對於偶像來說,如果這些行為,他不認可,或者他認為粉絲行為客觀上損害了自身利益,最差的情況,他也應該站出來做一個聲明,劃清界限,甚至於直接批評粉絲的行為。

偶像是一個籠統的概念,我理解的這句話所指的偶像,並不是各行各業出類拔萃的精英,或者已經不存在的虛擬的偶像。而大多是指流量明星。

以下內容只針對以流量明星為代表的偶像。

流量明星本身並不具備與其身價所相配的能力,論唱歌,論演戲,論跳舞,他們與真正優秀的歌手,演員,舞蹈演員都有著不小的差距。而這些行業的一流的從業者尚且沒有流量明星那麽高的片酬,出場費,因此流量明星的高身價,不是來源於自己的能力,而是來源於其數量眾多,四處刷存在感的粉絲。

既然流量明星依靠粉絲來賺錢,粉絲也為了偶像能夠賺錢而做出各種各樣的行為,那麽流量明星就應當對粉絲為自己爭取利益的行為付部份責任。不然,掙著粉絲忙上忙下搞來的錢,粉絲出了事就撇清關系,天底下沒有這麽好的事情。

再者,流量明星的基本盤是粉絲,所以他們可以歌唱得不好,舞跳得難看,劇尬得摳腳。但他們必須引導好粉絲,這是立身之本。因此,對於流量明星來說,他們對粉絲的行為是了如指掌的,對粉絲的派別,訴求是了如指掌的。不如此,他們成不了頂流。

綜上對於流量明星來說,他們一定了解粉絲的動向和行為,也一定可以進行及時的調整,這對於他們來說是重要的,必須的。粉絲的行為雖然名義上是粉絲產生的行為,但背後必然有組織進行刻意地引導,指揮。

粉絲的行為,流量明星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然,如果不是流量明星這樣的偶像,那麽,如果有人打著擁護我的旗號,做著我不認同的,甚至損害我利益的事情,對我產生了惡劣的影響。那我必然是要澄清的。而且我想正常人都會及早站出來澄清。

如果沒有及時澄清只有三種可能,

一,心裏認同他們的行為但不方便直接承認。

二,訊息閉塞,很晚才有所耳聞。

三,影響不大,不屑一顧,懶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