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對他的喜歡程度了。
我可能有點戀愛腦吧。
若我喜歡他,可以給他買買買。
我大學時的生活費也1500,買不起顯卡啥的,但是一個300左右的遊戲還是買的起的,若他不嫌棄我菜,我會和他一起玩。因為我個人比較喜歡玩戰略策劃類的遊戲,不太喜歡【賽博龐克 2077】這類角色扮演遊戲。但是他想玩,我也會學著玩。
若他真的很想要什麽稍微貴點兒的東西,不能太貴,畢竟只是學生,1500-3000左右,鞋、Switch、鍵盤啥的,我會出去做兼職,然後給他買。
等工作了,可以給他買顯卡,幾萬,也行。
若我喜歡他,他可以什麽都不給我買。
我不化妝,不需要化妝品。也不買包,唯一的包是買遊戲本送的雙肩電腦包,每天用來背電腦的,不喜歡用單肩手提包,遊戲本拎著超級沈的。
我的電腦、平板、手機等都是我自己出去兼職買的,沒問家裏要錢。
但是我不喜歡的就算了,我不會送他,他給我送我也不會收。
當然,以上只是空想,因為我沒有物件,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