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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俠堅持「不殺人」的原則屬於「聖母病」嗎?

2019-10-25影視

請允許我稍微偏點樓,超級英雄本人為什麽不殺已經有夠多人討論了,我想探討一下對於超級英雄世界觀下的民眾來說,不殺原則意味著什麽?

我認為殺與不殺偏向於兩種意識形態完全不同的正義——程式正義與結果正義。

以DC的蝙蝠俠和漫威的夜魔俠為例,他們面臨的情況是哥譚/地獄廚房的司法系統半癱瘓,罪犯抓不到or證據不夠,所以他們代行【舉報罪犯】與【捉拿罪犯】的權利。

【舉報罪犯】這個權利全體公民都有,並不是蝙蝠俠和夜魔俠獨有的,區別僅在於倆俠能力更強,能直接把證據懟警察臉上。

【捉拿罪犯】則屬於執法權的領域,執法權是行政權力的一種,是國家行政機關依靠特定的強制手段,為有效執行國家意誌而依據憲法原則對全社會進行管理的一種能力。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物件進行管理、檢查、調查和采取必要措施,這種權力是人民警察所獨有的。

所以,從某種角度講,這群蒙面客實際上是侵犯了國家權益,奪取了人民群眾的執法權(特指過程)。

好了,到此為止,超級英雄的工作已經結束,後續過程中,如果罪犯逃跑或者貪汙腐敗而避免了審判,這是制度與資本極度膨脹的問題,是司法系統的問題,是政府的問題。

也就是說,這個問題是司法系統無法有效抑制犯罪的問題,不是義警的問題。我們應該抨擊腐敗,而不該指責超級英雄們沒有化身南無格林菩薩。

從這個角度講,遵循不殺原則的超級英雄們往往是認同國家司法體系的。

他們給自己的定位是司法系統的輔助者——在司法系統過載的時候,他們透過打斷犯罪集團的一條腿,幫助司法系統恢復執行能力、給政府爭取恢復機能的時間。

在主觀意識上,他們並不打算取代司法系統和民主政府,成為集立法執法司法於一體的獨裁者。

正是因為這種立場,他們才在自己的行為已經實質上的奪取了執法權的基礎上,限制自己不去碰司法和立法的領域。

畢竟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比起替群眾把一切包圓,喚起群眾對正義的渴望,然後對制度進行修訂才是最根本的。

奉行不殺原則和不奉行不殺原則的分歧就在於此,當制度體系不能與社會體系匹配時,是遵從制度、輔助制度,等待民眾和政府自己革新制度、填補漏洞;還是徹底逾越制度、把一切推到,認為混亂後社會能建立起根治亂象的新制度?

PS:很難說這兩種行為哪種能改變社會、根治問題,恐怕兩者都不行。

總而言之,不殺人的超級英雄更接近不幹涉司法權和立法權的義務警察,他們屬於程式正義的範疇。

程式正義是指裁判過程的公平糊法律程式的正義。它要求裁判過程的公正、合理,並使人們感受到判決過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程式正義的漏洞是沒有斬草除根,超級罪犯沒有被殺死的話仍有作惡的可能。

這點從理論上看是沒什麽問題的,至少放在現實生活中的那些不受戰亂困擾的完善法治社會(例如中國)裏是沒有問題的。不過超級英雄漫畫的背景往往處在司法系統半失能的混亂地區。

這就導致了奉行程式正義的義警的行為在短期來看是收效甚微的,甚至被人認為愚蠢的,但我覺得從長期來看,他們所做的事情是正確的。

程式正義即要求立法、執法與司法相分離,如果義警們在完成了執法的基礎上兼帶司法的權利,那麽他殺死罪犯的依據是什麽?

是個人的道德嗎?是社會的輿論嗎?是信仰的教條嗎?這些都是瞬息萬變、個人的、不靠譜的。

如果他憑借這些殺死罪犯,那麽他將和罪犯沒有區別,因為罪犯也有自己的信仰,極端個人主義者罪犯的行事往往符合犯罪者本人的教條。

「不殺主義」不是不殺,是不能殺。

超級英雄們的存在本身實際上就已經相當於一群蒙面客強行抽走了本屬於人民的執法者身份,若他們開始僭越制定規則成為立法者……這不就是集立法、執法、司法於一體的獨裁政權嗎?

如果各路超英們殺了【嫌疑人】還能被人民所敬仰,這才是最危險的。

這種呼聲的出現代表了人民渴望有人能脫離法律體系、能超越公民權利,以特權去維護道德概念上的正義。

當超級英雄開始處決犯人,民眾的利益就可以得到確保,人們臆想中的實質正義就會降臨嗎?——答案是永遠不會。

這種想法的問題在於,當對制度失望後,徹底放棄革新制度、放棄確立更完善的社會原則,轉而渴望「特權者」獲得無視法律、直接審判【嫌疑人】的權力。

如果超級英雄們被群眾允許殺了【罪犯】,他們就獲取了處刑的權利和判決的權利,成為了執法者和立法者的統一體,程式正義就消失了。

假如超級英雄遇見野生的【罪犯】,立刻代行刑罰,血濺三尺,這叫【人殺人】和【私刑】,而不是【處死罪犯】。這所謂的「實質正義、結果正義」最好的結果是成為個案正義,最壞的結果就是徹底終結人類社會秩序。

私刑盛行不僅會徹底破壞現存的司法體系,關鍵是它沒有對於冤假錯案的糾錯體系,沒有對行刑者的監管約束體系,引發社會秩序的全面崩潰是遲早的事情。

因此個體不可以在法律上代表國家權力,不管他是超級英雄還是普通人,這看似是權力下放,實則是權力泛濫。

制度有問題就改制度,制度沒問題就好好遵守,而不該直接把制度扔了,找個超級英雄負責審判和處決人類,期待私刑能帶來正義。

執法權和立法者的統一體的出現,是人民群眾對於權力的徹底讓渡,已經超出了「人民透過向超級英雄讓渡部份權利來獲取安全」的範疇。

在這種情況下,整個人類社會已經在實質上把全部的秩序職責轉移給了超級英雄群體,把「用權利換安全」的底牌打的一幹二凈,讓自己成為了案板上的魚肉。

即使不提超級英雄值不值得信任的問題——比如,當我們已經讓渡了全部權利,殺人的超級英雄的道德觀卻從超人等級滑落到祖國人等級時,我們該如何是好?

就光從政治學來看,道德也是不能成為個人審判他人生命的標準的,這不單單是倫理問題,而是一個關於人類社會長期發展的社會公約問題。

道德一旦被武裝,將會獲得極大的權力,而至高的權力只存在於至強中,換言之似乎權力已等同於道德,爭議的關鍵由此轉到了正義問題上(因為一方認為正義即善良,另一方標榜正義即強權)。——【政治學】

超級英雄殺人帶來的問題就在於此——當一個擁有強大力量的人同時享有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這套逮捕起訴審判槍斃的一條龍服務也就離強權統治只有一線之隔了——只要這位義警的道德觀稍微松動一點,一切就會滑落到獨裁和強權統治上。

PS:在正義領主的世界觀裏,是超人滑落到了如此境地。在天國降臨的世界觀裏,是取代正義聯盟的新義警群體滑落到了如此境地。

接下來的話,也就不言自明了。

「不殺主義」不是不殺,是不能殺。超級英雄們已經強行抽走了本屬於人民的執法者身份,若他們開始僭越制定規則成為立法者。這個行為的本質將和「剝削人民權利」無異。而長期被「剝削權利」的人民,必然有一日會反彈,站在超級英雄的對立面。

這樣的故事,無論是漫畫中還是歷史上,都屢見不鮮。

將審判的權利還給人民,是超級英雄與人民的「和解」。這是一種極具理想性的偶然性行為,很難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只會出現在漫畫故事裏。

因為現實中的「還政於民",是一直被精英和民粹們綁架的……

所以不殺人的超級英雄們,約等於一群擁有巨大武力的人主動遠離立法權,透過「還政與民」維持英雄與群眾權利的平衡,為了不破壞人民主權而主動向人民群眾「妥協」。

本是「人類讓渡權利換取安全"的現實際遇就這麽被轉換成了「超級英雄讓利為人類謀福祉」的童話。

不殺人的超級英雄們所做的,是當一個義務警察,逮捕那些執法所無能為力的罪犯,真正的審判還是要交給司法。司法是根據人們長期認同的、知情且預設的法律裁決的,他們所致力幫助的就是重建司法公信力,達成完善的司法體系。

只有司法的力量深植人們心中,才能挽大廈之將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因為正義確是一個城邦的準繩。基於正義實施的禮法制度可問是非、可斷曲直,是建立社會秩序的基礎。

最後請容許我自嘲一下,認真的考慮超級英雄世界觀下的司法體系本就是自討苦吃,因為超級英雄的世界觀本身就是不那麽合理的。

畢竟……那個世界為什麽會需要一群超級英雄來維護社會秩序呢?

哪怕嚴格把討論背景限制在漫畫的世界觀裏,我們也能發現,大部份漫畫中社會的底層構架與現實並沒有太大區別。

民眾依然是民眾,社會生產依然由民眾完成,整個社會的組織構架也依然由民眾構成,照樣還是有一個政府和一套司法體系來維持秩序,社會照樣追求審判過程中的公平糊司法程式的正義。

可在這種前提下,為什麽一個社區的秩序不掌握在民眾自己手裏,而不得不交給一群連名字也不知道、來頭也不清楚、目標更不清楚(民眾視角)的超級英雄呢?

——因為實力差距!例如人類和超人、沙贊、火星獵人、三宮魔、滅霸、奧創……

超英的世界,是超英強勢抽離了人民的執法權,這是人民過度「弱小」、超級英雄過度強大的必然。對於那些強到能推著地球仰臥起坐的超級英雄來說,他們已經成了實質上的神,人類無力阻止他們。

過於離譜的實力差距讓整個超級英雄故事的背景相當殘忍——神高高在上,行為全仰仗於自身的道德。

過於強大的超級英雄的出現,自行行使執法權,這難道不象征著民眾對自己應有的權利的讓渡嗎?

這不意味著漫畫裏的民眾只能把對秩序的解釋權和維護秩序的方法論都交出去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討論殺或不殺、正確與否有什麽意義呢?

民眾的權利已經完全轉嫁到超級英雄身上,民眾也無法幹涉超級英雄——尤其是對那些超能力強大到能淪陷整個地球的超級英雄來說。

在超級英雄故事裏,「英雄」和「人類」其實毫無平衡可言,這個平衡全靠道德維系。道德成了一根吊著重物的繩子,維系著民眾不被統治,但它隨時有斷開的風險,而繩子斷開的後果就是一個個正義領主和不義聯盟。

「英雄」和「人民"間微妙的平衡隨時都會被打破,道德一不小心就會被世俗磨滅,信仰崇拜隨時會淪為強權崇拜……這些問題完全不能細想。

超英的故事之所以美好,只是因為編劇和讀者需要的是一個普羅米修斯式的神,無所不能,且又甘為人類孺子牛。

如果這群神「掙脫"了束縛,開始想當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神,事情就很不美妙了。

而在現實的世界,人民掌握著執法權和制法權。

人民有能力「制裁」罪犯,需考量的是如何合理的執行與量化標準。再加上各國國情不同、民意不同的引導,其"實質正義」的結果也會不同。但不會過於偏離這一種族群下的「正義」。

綜上所述,美漫超英世界的社會構建和現實世界社會構建在本質上就有著極大的不同的。

遠遠超出客觀現實的力量,必然會使客觀條件下的世界觀發生變化。這種時候再談普通世界觀下的民眾力量,便有點脫離設定,意義不大。

所以,認真思考殺還是不殺的我……完全是在自討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