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霍元甲出身武術世家,卻也曾經被武術拒之門外。
理由是霍元甲自幼多病,體弱不堪,不宜習武。
然而,為何後來的人們都稱呼霍元甲「力士」,且尊他為一代宗師級的武術家呢?
放在籃球運動當中,若問天賦與努力哪個更重要,也無疑是天賦。
因為天賦是妥妥的「敲門磚」,被視為天賦不足,最終也只能是「去他媽的籃球夢」。
恰如霍元甲倘若最終不能證明自己的天賦(從體弱多病到「力士」)也必然與武術無緣!
但也僅此而已,甚至還有所不同——天賦對於習武的重要性遠遠大於打籃球。
蓋因習武之人的天賦多針對於自身,籃球選手的天賦卻可以融入團隊,一旦代入了「團戰」的概念就會發現一切個人天賦充其量只能作為「敲門磚」。
而非所謂的可以決定什麽上限!
努力可以決定上限麽?當然能,只不過還不絕對。
因為運氣成分也可以制造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就連巴特爾都擁有著冠軍戒指,巴克利卻是無論如何也努力不來。
同樣都是可以扛球隊的「天賦」,喬丹妥妥六枚冠軍,巴克利卻只能屢屢飲恨。
這樣一講不就全明白了嘛——天賦是個筐,啥都可以往裏裝。
倘若把天賦僅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