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行業關註的涉及彩電行業兩大巨頭企業TCL和海信的商業詆毀官司近日由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優家電了解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於7月7日作出終審判決,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因透過影片假借消費者名義對海信電視進行商業詆毀,判令其賠償海信視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同時在其官方微博置頂位置連續15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至此,這場發生於國內彩電行業前兩位巨頭間的官司暫告一段落。
此次海信和TCL兩大巨頭之間糾紛源於2019年。當時,有名為「TCL電視」的抖音賬戶置頂釋出了一段短影片,該影片透過男主角安裝、使用激光電視及到朋友看電視的經歷,強調海信激光電視存在安裝麻煩、觀看是不能開燈「見光死」、漏光等弊端,同時稱「TCL100X6C」巨幕私人影院才是「100分電視」,甚至對海信激光電視使用了「SJB」等字眼。根據海信向法院送出的證據顯示,「TCL電視」除了在官方抖音上釋出該影片,還在同名微博賬號釋出了同樣影片,而該微博賬號資訊正為「TCL王牌電器(惠州)有限公司」,並友情連結到「天貓TCL官方旗艦店」。此外,海信送出了TCL電視銷售人員線上下賣場中向顧客傳播、宣傳該影片內容的證據,顯示在深圳華強北路的群星廣場TCL電視銷售專櫃、石家莊市正定區北國商城二樓TCL電視銷售專櫃都出現了銷售人員向顧客詆毀海信激光電視甚至向顧客傳送該影片的情況。
優家電了解到,此案其實在去年底已經由青島中院作出過一審判決。當時,針對原被告雙方的法庭辯論,法院最終認定海信與TCL存在直接競爭關系,適用於【反不正當競爭法】,同時認定TCL惠州公司在微博及抖音短影片上釋出的相關影片包含有虛假資訊和誤導性資訊,具有詆毀、貶損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主觀故意。最終,法院判決TCL賠償海信經濟損失50萬元。但隨後原被告雙方均向山東高院提出上訴,海信認為賠償金額過低,TCL則認為賠償金額過高。
山東高院在對本案立案後,依法組成了合議庭進行審理,並組織雙方進行了證據交換和質證。據了解,二審期間,TCL惠州公司自認其官方微博、抖音釋出被訴侵權影片的時間為2019年12月3日,2020年1月20日刪除,微博的點選量共計4900次,抖音未統計點選量,僅有點贊量900。海信公司認為點選量應當遠遠高於點贊量。
山東高院認為,TCL惠州公司和海信公司均系生產、銷售電視等家電產品的同行業競爭者,且兩公司在國內電視行業均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TCL惠州公司出於宣傳、推廣自身電視產品的競爭目的,釋出影片透過對比、誇大、貶損等方式對海信公司的激光電視產品進行了引人誤解的描述,明顯超出了對產品進行正常評論和介紹的合理限度,足以使公眾產生海信激光電視產品安裝困難、麻煩、買了會後悔且存在畫面不清楚、噪音大等質素問題的錯誤認識,而TCL大屏電視則完全沒有問題,是「100分滿分」,進而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意願和購買決定。TCL惠州公司的行為明顯具失真害海信激光電視的產品聲譽,從而提升TCL大屏電視產品有利競爭的主觀惡意。因此山東高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TCL惠州公司構成對海信的商業詆毀並無不當。對於具體賠償金額,山東高院認為,雖然TCL的影片網絡點選量只有幾千次,但TCL惠州公司放任該侵權影片被任意下載傳播,侵權後果仍在擴大,給海信公司造成的實際損失客觀存在。最終山東高院認為一審法院確定TCL惠州公司賠償海信公司50萬元明顯過低,依法調整為200萬元。同時山東高院還判決,TCL惠州公司英語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其官方微博置頂位置連續15日刊登經一審法院稽核的聲明以消除影響,逾期不履行,一審法院將根據海信公司的申請,在相關媒體上公布本判決的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TCL惠州公司承擔。
至此,一場涉及國內兩大彩電巨頭之間的聲譽詆毀官司塵埃落定。對此有行業人士分析,雖然家電行業內競爭對手之間的官司並不少見,但像這樣發生於行業頭部企業之間公開商業詆毀的案例近年來並不多見。其實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出當下彩電行業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但這個案子也對行業帶來了警示,也就是無論市場競爭激烈到何種程度,企業必須遵守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