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有些網友存在一些可能是生活中遭受了「不白之冤」,對政府有怨言的情況,想在我這邊發泄一下,大可不必。不可否認,人無完人,每個地方,每個行業都有蛀蟲,所以你們可以多關註下各級紀檢監察的賬號。想知道怎麽檢舉控告、信訪投訴的,我可以教你們啊。
另有一些質疑我個人的,也沒必要,我的信仰是你們有些人無法理解的,歷史會證明一切的。
以下原文:
某個雙休日晚上11點半,一個在我們這邊開網約車的非浙江籍大哥報警說兩個某某企業的員工喝醉酒在他車上吐了,人現在跑進職工宿舍找不到了。
我們過去找人,不巧的是這家公司監控回放功能在行政人員手裏(雙休日不上班),保安不認識員工姓名,只能周一查。
周一給人找到,把兩方拉個微信群討好賠償。
司機大哥非要發50元紅包給我,我說你不需要這樣,我們拿薪金辦事不需要你的感謝費,我也不可能收你的錢。
司機說,去他媽的紀律,我懂的,我們那都那樣,你收著吧。
於是我就把司機微信刪除了,等24小時自動退。
這就是大部份浙江公職人員的正常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