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为认真的拜读一刀,啊不,是一番。
先看作者:经济日报佘颖。
她本人有什么真知灼见呢?比如这个:
有不少人评论了,有兴趣可以看看,算了,还是别去看了,挺恶心人的。
说回本问题,我查询了文中提到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确定了关于商家「有奖销售」行为的定义(第十一条)与违反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
处罚指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拼多多会在乎这几万块钱吗?显然不会。
这种「有奖促销」活动上线这么久了,没被处罚,要么就是这个模式真的 合法 ,要么有人拦下来了。
拼多多之于上海,如腾讯之于深圳,阿里之于杭州。听说为了GDP,有些部门容忍度挺高的。
嗯,不传谣!
有一句说一句,最近特别讨厌一句话:
挣钱嘛,不寒碜。
真的滥用啊!
PS:最近上海疫情不太好,不要过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