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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过胆囊切除手术的人你们都怎么样了?后悔切掉胆囊吗?

2020-11-04健康

我们来看看一个因为胆囊手术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

诊疗经过

原告于某年2月23日晚8点左右因腹痛到被告急诊室就医,于2月24日办理住院进行治疗,被告医生诊断为胆囊结石伴慢性胆囊炎,经过抗感染治疗后于2月28日对原告进行了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术后不久即出现皮肤巩膜黄染,被告未引起重视,3月4日复查MRCP提示胆囊窝积液,肝内胆管轻度扩张,肝总管显示不清。因原告的病情没有缓解,黄疸和腹痛加重,原告于2022年3月4日出院转上级医院治疗。当天前往某省级医院就医,入院诊断为:1.胆管损伤;2.胆瘘;3、胆囊切除术后状态,完善术前检查,行胆肠吻合+肝门部胆管成型+肠粘连松解术,治愈后好转出院。

诊疗过错

1.被告对原告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术中未注意谨慎义务,损伤胆管,且术中未及时发现,术后又未及时复查了解黄疸原因,被告医疗过错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原因力为主要原因力;

2.被鉴定人原告胆道损伤、胆瘘,行胆肠吻合+肝门部胆管成型术+肠粘连松解术属八级伤残。

法院说理

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在被告处就诊,因被告过错导致损害,根据鉴定意见,医疗过错行为与原告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原因力为主要原因力,故被告应对因其过错导致的对原告的损害后果及各项合理损失按原因力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院酌定被告过错程度为90%。

判决结果

被告赔偿原告人身损害各项费用共计374674.4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个人看法

胆囊切除术引起胆管损伤的常见原因有:

①解剖学异常:胆管系统的解剖变异,如胆囊管过短或缺如,胆囊管与肝总管汇合的角度异常、位置过高,胆囊管异常汇入肝管等。

②局部感染严重等因素:胆囊区感染重,粘连、瘢痕形成,造成解剖结构紊乱;或者胆囊颈部的结石嵌顿和压迫肝总管,引起 Mirizzi 综合征;致术中解剖不清,引起损伤。

③手术操作出现问题:各个解剖结构不清,将胆管作为胆囊管或者不重要的组织结扎、横断,特别是手术区出血时盲目钳夹止血;过度牵拉管道,致使解剖异常或撕裂胆管壁。

④热损伤:手术中用电刀解剖或电凝止血时没注意电弧损伤,造成迟发性胆瘘、狭窄等或者当时即发现损伤后一并处理。

⑤缺血性损伤:手术时剥离胆管周围的组织过多,引起胆管周围血管丛丢失或闭塞,造成胆管缺血,继发胆管狭窄。

本案例医疗机构判决责任过重吗?

从案例描述来看,手术中操作失误以后未发现胆瘘,术后又未及时通过二次手术处理胆瘘,我认为是鉴定人认为是主要责任的原因。手术出现并发症不可怕,并不是一出现并发症,医疗机构就需要承担责任。只有出现并发症与医方的操作不谨慎,发现和处理不及时,并且因此造成损害后果,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构成医疗事故责任时,还有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

如何避免术中胆管损失?

胆管损伤临床上比较常见,不及时处理后果很严重,因此积极预防医源性胆管损伤极其重要。比如术者应加强责任心,术中要保持术野的良好显露,术中三管(胆囊管、肝总管和胆总管)要清晰;结扎胆囊管时尽量不带张力;术中异常出血时要在直视下看清出血点后,再行钳夹结扎或缝扎止血,切忌盲目钳夹;使用电刀时要有安全距离意识,以防止热源性副损伤;剥离胆管周围组织适度,并不是越干净越好,防止胆管缺血性损伤;腹腔镜手术出现困难时及时中转开腹手术,不能盲目自信。

因此,胆囊切除虽是常见手术,可一定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