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为一个电视剧组做过法律顾问,当时专门查了一下法规。
根据广电总局2004年6月【关于规范电视剧演职人员字幕的通知】http://www. sarft.gov.cn/articles/2 005/04/04/20070914165147430860.html :
为规范电视剧演职人员字幕,防止引起歧义,造成不良影响,现特就电视剧字幕如何准确标注境外演职人员国籍或地区问题,作出如下规定:演职人员为外国人,则标明其国家,如安在旭(韩国);演职人员为外籍华人,则标注其国籍,如张铁林(英国籍),斯琴高娃(瑞士籍);演职人员来自台湾或香港、澳门,则标注其地区,如刘德凯(中国台湾),刘德华(中国香港)。
特此通告,请通知并监督所属各级各类影视制作、播出机构遵照执行。
嘿嘿,广电总局,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