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不能。
虛擬偶像現在有兩種,一種是純虛擬偶像,比如初音米庫、洛天依、刻晴這種,一種是半虛擬偶像,只有外貌和身份虛擬化的所謂的vtuber。
先說後者,後者跟真實明星面對的風險是一樣的,因為它跟真人基本是一對一繫結的。
vtuber這種模式幾乎不可能出現一個vtuber對應多個中之人的情況。因為它需要真情實感,需要直播,沒法提前準備劇本。
所以中之人出事,形象一樣完蛋。
然後是前者,純虛擬形象。
純虛擬形象,一般來自於動畫和遊戲,但偶爾也有初音米庫這種例外,來自於專門營運的純虛擬偶像。
出自遊戲和動畫的虛擬形象,其實就是目前所謂的品牌聯動。它明顯是可行的,但覆蓋範圍不會特別廣,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虛擬形象的知名度往往不夠。
二是虛擬形象的泛用性不夠,虛擬形象往往具有極為狹窄的人設刻板印象,超出這個刻板印象的廣告,往往不是在賣商品了。比如你讓超級瑪麗代言電飯鍋,就會顯得很奇怪。
第三是虛擬角色無法得到共情。明星代言之所以有效且泛用,是因為他/她是一個明星的同時也是一個人類,也有吃喝拉撒的需求,也是孩子,也是父母……所以可以各方面跟消費者產生共情,進而提升產品的品牌形象。
更直接的,你怎麽跟一個虛擬角色在化妝品效果上共情?它壓根不是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