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身邊的例子來看,
不管是只吃皮不吃餡的,還是只吃餡不吃皮的。
不管是逼著吃的,還是慣著縱容的。
在這些孩子長大之後,都吃完整的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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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成年人,如果你們不小心買到了特別難吃的包子,你們會怎麽處理呢?
是全吃完,
還是吃掉能接受的部份(皮或者餡),其他部份扔掉,
還是把咬了一口的包子全扔掉呢。
反正不會有人考慮剩下的部份給誰吃,也不會有人因為自己浪費了一頓食物,而在下一餐餓自己一頓。你只會吐槽店家把食物做這麽難吃,真是罪過。
可是為什麽小孩子就不能這樣做呢,為什麽一個一歲八個月的幼兒要考慮剩下的皮給誰吃。或者因為她剩下了包子皮,下一餐就要餓著作為浪費糧食的代價。
成年人在菜市場篩選過一輪,或是把食物做得狗都不吃,然後說小孩子挑食?
能幫她吃就幫她吃唄,不能幫她吃就扔掉。一歲多的孩子,就算急頭白臉吃一頓,能吃多少?
當爹媽就要對孩子好一點,我們兩口子就特別寵孩子,我女兒從小吃鹹鴨蛋不肯吃蛋黃,吃螃蟹只肯吃腿兒,我和她爸都搶著替她吃剩下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