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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到萬家】幸福跟村裏打官司,為什麽大家都覺得她很丟人?

2022-07-05影視

幸福看見幾輛大鏟車正在推,自己花了400000搭起來的大棚,菜也都被鏟了。

她挺著大肚子,跑到鏟車前面,阻止繼續破壞大棚。

明明說好了,要自己拆大棚,用地之前也會提前通知。

現在一句話沒有,就把大棚全毀了。

幸福被欺負得沒辦法,只能把村裏告上法院。

大家不但不支持幸福的做法,還覺得她很丟人,為什麽呢?

01.覺得人情第一

當初是萬善堂帶著大夥進山,用肩膀背著筐,把石頭一點一點地背出山來。

先建了采石廠,又建了石料加工廠,最後一路走來,建成了現在的萬家集團。

萬家集團解決了村民就業的問題,使村裏大部份人不需要外出打工,就能有工作機會。

是萬善堂帶領大家走向富裕的。

所以,萬善堂在大家心裏是有很高的地位的。

幸福的公公,也是跟著萬善堂一起幹的第一批人。

所以這些年,一有什麽事情,只要去求萬善堂,他能辦得幾乎都給辦。

村裏要建保健品廠,要建汙水處理廠,選中了幸福家的地。

幸福家的地比較特殊,剛建的大棚,所以村裏除了土地補償,還會給地上補償。

也就是建大棚的費用,也會賠,但是必須要有發票。

幸福之前為了省點錢,有的東西沒有開發票,有70000塊錢只有收據,沒有發票。

萬善堂的兒子萬傳家咬住這點,沒發票就不給報銷。

為此,幸福的公公帶著水果,去求萬善堂,萬善堂答應幫他解決。

所以,在萬家莊有時候靠人情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的。

大家都覺得萬書記是很念舊情的人,什麽事都可以靠人情解決的。

可是,幸福家的地要征走,不能按時供應菜,跟人簽的合約就違約了,就要賠人家60000元。

幸福覺得這錢也得村裏出,因為要不是村裏征地,自己也不會違約。

但是萬善堂覺得其它的賠償款都給了,協定也簽了。

現在又來向他要錢,他不能給,否則誰都來要錢,他就沒法管理了。

幸福的公公心疼錢,就再次去賣面子,結果被萬書記的兒媳婦懟回來了。

幸福覺得太欺負人了,就去咨詢律師,想要打官司。

大家覺得是萬書記帶著大家過上了好日子,是大家的恩人,對王家更是不錯。

現在王家竟然把書記告上法庭,這是啪啪的打書記的臉。

覺得王家不記得書記的好,有點忘恩負義。

02.法制觀念落後

當幸福把書記兒子打了的時候,她公公就說,咱們家算是完了。

把書記惹了,以後都沒有好日子過了。

婆婆也說,你就好好培養孩子。

等孩子將來出息了當了大官,好壞對錯,還不都由著你說,你現在就得忍。

這雖然是幸福的公婆說的話,但是卻能代表村裏大部份人的想法。

大家覺得書記就是村裏最大的官,就是主宰,他說什麽就是什麽,惹了就沒有好日子過。

只有孩子當上了更大的官,自己才有發言權。

官越大,自己說的話越是正確的。

在大家心裏,當官的就可以隨便欺負人,沒權沒勢的,就要忍。

所以,他們覺得書記隨便打人,踹別人幾腳,都是很正常的。

哪怕把幸福的老公王慶來 踹得住進醫院,還覺得是在幫他爸教育兒子。

法制觀念的落後,才讓這些暴力行為合理化。

老子打兒子、丈夫打妻子,明明都是家庭暴力,卻被認為是很正常的。

萬傳家僅僅因為媳婦開除了公司的一個人,就論起手來給她一個響亮的耳光。

她媳婦僅僅覺得委屈,卻什麽話都沒說,只是默默地承受,連脾氣都不敢有。

打人的這樣認為,被打的人也這樣認為,這就很可怕了。

受害者王慶來的妹妹竟然也能理解,萬善堂踢他這件事。

這些都是幸福不能理解的,被欺負了,為什麽要忍?為什麽不講理?

在大家的思維裏,被欺負了,是不能講理的,尤其是被當官的欺負了,只能忍。

只要能忍,日子就能過。

如果惹了,把事情鬧大,吃虧的還是自己,還不如不鬧。

所以,當大家看到幸福不能忍,自己討不來說法,就打官司,覺得她是瘋了。

竟然敢跟村裏打官司,是不想在村裏過日子了。

對於自己不能理解的事,自然是不認同的。

03.對打官司這件事有偏見

當幸運帶著關律師(羅晉飾)來到家裏,幸運的媽媽先說了幸運一頓。

你姐不懂村裏的事,你也不懂啊?你說你姐跟村裏打官司,你找個外人來幹嘛?

意思就是你姐跟村裏打官司,很不光彩,越少人知道越好。

村裏被笑話還不夠,你還找個外人來,這不是更多人知道,更丟人了嗎?

還嘮叨了幸福幾句:這倔妮子,真不讓人省心,好好的日子不過,非得跟村裏打官司。

其實除了對幸福的埋怨,更多的是擔心。

她怕這件事鬧大,幸福惹了村書記,以後在村裏沒好日子過。

而且她覺得打官司是一件丟人的事,不光她這麽覺得,村裏大部份人肯定都這麽覺得。

大家都認為,好人誰用得著打官司啊?

只有那些不安分,愛鬧事的人才會打官司。

大家對打官司這件事是有偏見的,仿佛誰打個官司就十惡不赦似的。

要不是問題解決不了,被欺負得沒招了,誰會去打官司呢?

幸福能想到打官司解決,已經是很厲害了。

可惜,大部份村民,遇到不公正的待遇,除了忍還是忍。

不光自己忍,還讓家人忍。

看見別人打官司,不但不覺得是別人厲害,知道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權益,反而覺得別人很另類。

他們無法理解,村裏的事也能透過打官司解決,哪怕自己無權無勢,也能受法律保護。

所以,才在別人打官司的時候,看熱鬧一般,還時不時來兩句諷刺的話。

04.

【幸福到萬家】這部劇,真的很有意義,不僅讓我們看到鬧婚的惡習,還讓我們看到,農村真的很需要普法。

大家連很平常的打官司都覺得很奇怪,卻覺得家暴很正常,這一切的根源就是不懂法律。

不知道哪些事是違法的,也不知道哪些利益是該維護的,就更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了。

人們在村裏,為什麽那麽怕書記?

就是因為不懂法律,覺得在村裏,書記就是最大的。

惹了書記,就沒有好日子過。

其實,書記也是要遵守法律的,他如果違法,也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希望法律知識能夠在農村遍地開花。

願大家知法、懂法、守法,更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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