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戲劇36種劇情模式:,
1,求告。eg;星戰,淘金記,超人……
2,救援:黨同伐異
3,復仇:基督山伯爵
4,骨肉間報復:獅子王
5,追逃:精疲力竭
6,災禍:後天
7,不幸:芙蓉鎮
8,革命:列寧在十月
9,壯舉:巴頓將軍
10,綁架:電話亭
11,釋謎:公民肯恩
12,求取:林家鋪子
13,骨肉間的仇視:亂
14,奸殺:天國車站
15,骨肉間的競爭:情迷高跟鞋
16,瘋狂:幻覺
17:,魯莽:飛越瘋人院
18,無意中戀愛的罪惡:小城之春
19,無意中傷害骨肉:楢山節考
20,為了主義而犧牲自己:牛虻
21,為了骨肉而犧牲自己:克雷默夫婦
22,為了情欲的沖動而不顧一切:魂斷威尼斯
23,必須犧牲所愛的人:永不消失的電波
24,兩個不同勢力的競爭:教父
25,奸淫:瑪莉亞·勃勞恩的婚姻
26,戀愛的罪惡:蜘蛛女之吻
27,發現所愛的人不榮譽:遠山的呼喚
28,戀愛被阻礙:莫斯科不相信眼淚
29,愛戀一個仇敵:羅密歐與朱麗葉
30,野心:美國往事
31,人和神的鬥爭:裸島
32,因為錯誤而生的嫉妒:似水流年
33,錯誤的判斷:黑炮事件
34,悔恨:德州巴黎
35,骨肉重逢:金色池塘
36,喪失所愛的人:城南舊事
以上影片在劇作上完全符合36種劇情模式。上述這些優秀影片雖然符合36種劇情模式,但並不是根據36種劇情模式創作出來的。原因很簡單,36種劇情模式是根據戲劇作品總結得出的藝術規律。藝術規律可以指導藝術實踐,但是按照藝術規律生產出來卻不是藝術,只能是商品。戲劇作家既然不能根據它創作出不朽的戲劇作品,電影編劇又怎能根據它創作出優秀的電影作品?
有一時期,好萊塢的電影工廠曾完全照搬36種劇情模式進行生產,並未產生什麽名篇佳作。這也就是36種劇情模式曾在美國以外的歐洲和東方受到質疑的原因。日本劇作家鬼頭麟兵這樣評價36種劇情模式:「這種情境是公式不能套用,必須由內容本身產生出新的情境。它實際上的參考價值還值得懷疑。實際作品並非只是單獨一個局勢而是由其中幾種適當地組織在一個戲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