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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宜陽、陽翟、酸棗是戰國時期南韓都城的記載可信嗎?

2024-01-20科學

酸棗之說,經楊守敬補充,後世支持的材料還真不少。其中【陳留誌】「 城內有韓王故宮闕 」、【水經註】「(酸棗故城) 南韓矣 」,都算比較可靠的材料。加之酸棗涉及到東孟事件,水經註斷言聶政死於酸棗城北,且當事人嚴仲子為「濮陽人」,事件中又有齊、衛出現,這些應該安排合理的解釋。所以,韓烈侯時都於酸棗的說法應該傾向於肯定。

【城冢記】說酸棗舊宮是「韓襄子所築」,南韓謚號「襄」的君主只有戰國中期的韓襄王,顯然不是他。古籍中「襄」「哀」是一組很常見易訛混字(見魏哀王、秦哀公、陳哀公、【老子】「抗兵相加哀者勝」等例),故【城冢記】所謂的韓襄子必定就是韓哀侯,這與後世【寰宇記】「韓哀侯即位,滅鄭,遂都酸棗」的說法是類似的。這種韓哀侯時才都酸棗的說法,可能是原始作者將前397年嚴遂、聶政、陽堅在東孟之會刺韓傀,兼中烈侯,許異蹴烈侯,使之佯死而免難之事,與前374年韓哀侯為韓山堅(即韓嚴)所刺混淆了。所以以為韓哀侯時由於滅鄭廣地,而得以東都酸棗。

【國策地名考】卷十四
【元和誌】
【元和誌】
【元和誌】
【水經註疏】
【續漢誌】劉引【陳留誌】
【寰宇記】
【寰宇記】
【寰宇記】

宜陽之說,源自【呂覽】高誘註;陽翟之說,則最早見於班固【漢誌】,次見於高誘。

【漢書補註】
【呂覽·任數】高註

楊寬參考【紀年】、【世本】等材料後,傾向於認可高誘的記載,即韓武子都宜陽,景侯都陽翟。

【輯證】
【輯證】

綜合來看,形勢如下:

形勢圖

水經註記載宜陽時未提到曾為韓都,楊熊疏也未提到有古籍記載其事;記載陽翟時,徑采班【誌】說,楊則不太認可。另外,楊比較贊同王先謙的觀點,即在韓哀侯滅鄭以後,懿侯、昭侯時代可能一度自新鄭徙都陽翟。

【水經註疏】

今按,宜陽、陽翟作為韓都說,本質上僅見於【漢誌】、【呂覽】高註。戰國史料中,沒有直接記載這兩地曾為韓都的,史事方面,也沒有足夠跡象能反映武子都宜陽,景侯都陽翟。而且,更嚴厲的是,【紀年】「武子都平陽」、【世本】「景子居平陽」,這兩條來自更可靠史料的記載,直接沖擊了武子都宜陽,景侯都陽翟的說法。楊寬以「韓自先世貞子已居平陽,康子亦已居平陽,何待辭費?」為由,懷疑【紀年】的「平陽」字誤,這是不太合理的。【紀年】中記載商代君主的國都,就不厭其煩地一一記載多任君主居亳。另外,【宜陽記】、【水經註】等距戰國不太遠的早期輿地書中,不見這兩地有任何關於南韓的歷史遺跡,這也是不正常的。

值得一提的是,【項羽本紀】「韓王成因故都,都陽翟」,曲英傑據此以為韓確實在戰國晚期從新鄭遷都於陽翟,所以秦滅韓後置潁川郡,郡治陽翟而非新鄭。至於遷陽翟的「景侯」,他認為就是戰國中期的韓宣惠王。曲對於戰國史料的了解過於薄弱,大量史料可反映韓宣惠王之後,直到韓亡前,南韓一直都於鄭。另外,【項紀】所謂「因故都」,曲也是誤解了意思。項羽分封前,韓王成就都陽翟,【留侯世家】載「沛公乃令韓王成留守陽翟」,所以羽分封時,不遷徙南韓,仍讓韓成都陽翟,這才是「因故都」之義。曲說甚陋,不足取。

【史記都城考】

復按,景侯之子烈侯,【世本】作「武侯」。

【世本八種】秦本

【韓世家】載景侯世有「鄭圍我陽翟」事;而烈侯(武侯)世有「秦伐我宜陽,取六邑」事。宜陽撞上「武」,實在巧合。

因此,初步推測,有不明故事者,因見景侯時陽翟見圍,烈侯(武侯)時宜陽見伐,而臆測景侯都陽翟,武侯都宜陽。後班固采信「景侯都陽翟」說,但未細求景侯年世,而誤謂其事晚於哀侯都鄭,遂述「周末,韓景侯自新鄭徙此(陽翟)」(也可能班固絕對認可韓哀侯自平陽徙新鄭之說,故只能安排徙陽翟在徙新鄭之後,遂言「周末」);高誘並采該說,然誤以景侯之子武侯為景侯之父武子,遂道「(康子)生武子,都宜陽。生景侯處,徙陽翟」。高誘直接認為昭侯是景侯子,可見其對韓君世系了解之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