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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脚内踝骨折可以达到评级吗?

2019-07-24健康

交通事故导致的脚踝骨折,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在十级条款中如果符合以下两点就可以符合十级伤残:

1、踝关节功能障碍程度达50%以上。

2、踝关节形成创伤性关节炎。

交通事故脚踝骨折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伤残鉴定材料准备

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时,鉴定机构的法医需要对病人恢 复情况进行检查,所以受害人做鉴定时要亲自到鉴定机构。

做伤残鉴定需要带上以下材料:

1、被鉴定人的身份证,证明身份信息;

2、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时间和事故地点;

3、医院的就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诊断证明、X光片、CT片及报告、核磁共振诊断。

具体的伤情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些微差异。

伤残鉴定时间注意事项

(一)鉴定时间

司法鉴定机构对于一般伤情(如骨折类)鉴定时间为伤后三个月即可,但是骨折伤到关节处的要求至少要恢复六个月以后才能做,还有少量恢复不好,级别较高的伤情要求要等到一年以后或者二次手术后才进行鉴定。

(二)鉴定时间起算

鉴定时间的起算点是受到伤害之日,而非手术、出院等。

(三)鉴定时间具体衡量

伤残鉴定条件是伤情稳定即可,能做鉴定证明临床上已经治疗恢复结束,对应的伤者的误工期时长截止。

有些人为了拿到最长误工期,误以为等时间最长去做鉴定。但其实很多伤情拖时间久了很有可能做不上伤残。

所以专业律师会在误工费和伤残之间要做必要权衡,不要等时间过长,更不要相信所谓二次手术后再做等「高见",如果错过最好时机评不上或者评级低了,那赔偿也付之东流。

脚踝骨折伤害在车祸案件中非常常见,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的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脚踝骨折伤害的赔偿,有:

1、脚踝骨折伤害导致一般伤害的

可主张的赔偿项目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脚踝骨折伤害导致残疾伤害的

构成伤残是指伤害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此时,除了一般伤害案件中存在的项目外,受害人方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虽然我国有着统一的伤残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但 不同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时间,针对同一伤害的鉴定结论仍可有差异 ,这是由鉴定人员的角度和标准的幅度来决定的。同种伤害,在A鉴定机构可能没有级别,而在B鉴定机构可能构成10级伤残,甚至于9级伤残,而一个级别的差距就可以是十几万的差距。

所以对于脚踝骨折构成伤残的情况,应当在交通律师的介入下分析伤残的可能性,并选择最佳的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