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真的只有临床医生才能回答你,没有实践的人是说不明白的。
首先你要明白一点,医疗是需要费用的。
icu的最基础收费,一天得1000左右吧,如果家属想抢救,但是交不出费用怎么办?
二十年前,还要拷问医生的良心,现在简单了,你不缴费,电脑连处方都开不出来。不管家属签不签字,没钱就只能停药,而且默认放弃治疗。
没必要讨论是否放弃抢救,抢救失败就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结果。
我看了上边的几个回答,有一个回答说的对,导致患者死亡的是疾病,不是医生拔管。我想,只要医生脑子正常,死亡讨论里都不会写是自己把患者拔死的。
所以,家属签字放弃治疗,患者病情危重,心跳呼吸停止,抢救无效,临床死亡。这就是病程记录里应该写的东西,拔管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还有那个大儿子二儿子的问题,估计也是没工作过的人问的。患者入院之后,可以并且只能指定一位代理人,患者入院之后的所有治疗决定,都需要患者本人或者指定代理人签字决定,如果患者失去意识,则由他的直系亲属之一成为代理人。
简单解释一下:
首先,合法的代理人是唯一的,谁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就是谁。如果大儿子是代理人,那么无论二儿子有什么想法,都不用去考虑,只需要大儿子签字同意即可。
其次,如果患者指定了多个代理人,这些代理人都是无效的,需要重新指定。
第三,在患者失去意识的情况下,通常来说,默认的代理人顺位,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所以说对你的老婆好一点,到时候还能抢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