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食物就是我的另一條命。
可能因為貪吃的緣故,對於生活中每一次遇到的美食,我都記憶深刻,念念不忘。
我最早知道「雜碎」這個詞,應該是來自賈平凹的小說。他在哪篇文章裏,提到了羊雜碎,文筆描述得粗糙,但是極富有生氣,我沒有刻意記住原詞原句,腦海裏卻就此刻下了一幅畫:雪白的瓷碗,裏面盛滿了紅紅的湯,中間聚萃著或嫩黑或鵝黃的羊肚子,零星中還冒著一些血色的羊肝尖,上面浮了一層翠翠的香菜末。
我從未嘗過西北的羊雜碎,所以擅長想象的我,給自己描繪了無數次喝羊雜碎的日子。
後來我跟波住在一起,閑暇聊天,說到美食,我就提到了羊雜碎。我的見聞倒是很豐富的,知道最好吃的羊雜碎就在吳忠。
波恰恰是吳忠人,見我口水流涎,誇耀著他故鄉的物產,也很驕傲。
說歸說,或許是我顯露出來的望眼欲穿的饞樣太過深刻了吧,他邀請我跟他一起回家過年,帶我好好吃一圈。
我卻沒有答應,因為過年我還是想回老家看看。波於是說他給我從吳忠人肉背過來,燴給我吃。
過完年,上飛機前他就給我發訊息了,說我今早才買的最新鮮的羊雜和面肺子,等你到成都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