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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以下早產兒,你會放棄還是搶救?

2019-07-03健康

你以為的放棄,是在一張紙上簽個字,一了百了,就當沒生過這個孩子。

現實中的放棄,是你簽完字,還要把孩子帶走。帶走之後呢?不能隨意丟棄,不能隨便挖個坑埋了,那都叫做遺棄,要判刑的。

你要把孩子帶回家,看著他在缺氧窒息中痛苦的死去,然後火化。這個過程對任何父母來說都是極大的折磨。幸運的話,孩子在幾個小時內停止呼吸,大人小孩都解脫了。然而很多時候,孩子的生命比較頑強,回家後養個十天半月都有可能。你沒見過孩子之前還不會產生強烈的感情,但是當你抱著可愛的寶寶,看著他紅彤彤的小臉蛋兒,聽著他微弱的哭聲,那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在你的懷裏掙紮求生。即使是沒有血緣關系的人都不忍心,你作為親生父母,又怎麽能忍心就這樣看著自己的孩子慢慢死去?很多父母承受不了這種折磨,又把孩子送回醫院,求著醫生救救他。往往這個時候是最不該救的,因為最初沒有及時救治,缺氧已經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並且是不可逆的,很大可能會有後遺癥,還不如一生下來就積極救治。

或者你狠下心來,不返回醫院救治,孩子也最終解脫,但你會得到另外一種長期的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