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跟生意,你放到天平上稱一下,看哪個對你更重要。顯然,現在兩者合二為一這條路,你們是走不下去的。
你看,現在董事長、總經理、男秘書、女秘書、資金管理權,這些東西攪和在一起,生意和管理中都摻雜著、攪和著感情,不能全心全意地做生意,也不能純純粹粹地談感情,顧此就失彼,最終還可能什麽都得不到。
所以真正明白這種狀況的,損失最小的一種做法,就只能在生意和感情中二者選一了。
選生意的,兩人就不要再談感情。
這樣就是合夥開公司的兩個人,各司其職,該請女秘書就請女秘書,至於他們之間會不會有曖昧有出格之事,你也不會縈於心上;該誰、在多大許可權上管理資金,就做好相應管理制度去執行;利益該怎麽分配,按所占股份、公司制度執行就可以了。
合夥做生意,就按合夥做生意的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反之,選感情的,兩人就不要合夥開公司。
目前的公司其中一人結束,如果都有能力,各自開公司也沒問題。公司的事就由公司老板說了算,兩人感情的事再兩個人單獨談。
這個時候,你也可以幹涉他是不是要請女秘書,或者幹涉他跟女秘書之間的關系,明著說,就是要防微杜漸,就是要幹涉,而不是說什麽"男秘書效率高,可以出差",說什麽"女秘書便宜"之類這些借口了。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兩個人既不能合夥做生意,感情也不能繼續,最終以分手而告終。
以上是我對你們倆之間目前狀況的分析。
自古就有"親兄弟明算賬"、"談感情就不談錢,談錢就不談感情"、"不跟親戚、親人合夥做生意"之說,因為錢和感情這兩者一旦攪和在一起,真的是剪不斷、理還亂的一種狀態。
題主要好好想一想,然後做出取舍了。別指望兩全其美,兩頭都得,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