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東西有問題,在文字方面就是巨大的問題。
現在叫做職務和職級並列。
實際上,它應該叫做領導職務,跟非領導職級。
可能我的表述語言不夠準確,但,領導非領導,這五個字必須要體現出來。
上面的人,你說沒想到這個問題,我是不信的。
但他們就是這麽幹了。
如果體現出了領導職務跟非領導職級。
就不會發生一個局長,既是正科級領導職務,還兼著一級主任科員,這種事情。
因為不能夠說這個局長,他既是正科級領導職務,又是一級主任科員非領導職級。
領導,非領導。
兩個矛盾的東西哦。
這東西寫紙上,敢嗎?
叉叉局長,正科級領導職務,一級主任科員非領導職級。
這東西寫在白紙黑字上,大家都看得到,那就是一個笑話。
叉叉局長到底是領導還是非領導?
說不通嘛。
按道理來說,改革應該稱為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級並列,應該是這麽一個含義。
但是卻被說成了,職務職級並列。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當然咯,也不只是政府這一塊,法院那邊,一個員額法官改革,不知道害死多少人。
本意是好的,這句話已經聽得太多了,難道每一次執行發現錯誤都不能夠悔改嗎?
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