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在我看來,其實跟離職的時候要怎麽說,都是一個問題。
一般看公司公告某個員工離職,用的最多的說辭就是個人原因,這就是典型的雙方達成了某種默契,真實的離職原因,基本上雙方也都心知肚明,用一個個人原因,只不過是對外有個交代,讓大家不要瞎猜就行了,至於真實原因是什麽,八卦的人無需知道。
而面試的時候,公司一般都會問兩個問題。
如果你還在職,是自己主動投的簡歷來面試的,公司方一般會問,你為什麽選擇來我們公司,在現在的公司待著不好嗎?
如果你已經離職了,公司才會問,你上家公司的離職原因是什麽?
之所以會這麽問,在我看來,就像是英國人見面會聊天氣,老北京見面就吃了沒一樣,就是一個非常流程化的問題。
至於能不能問出真正的離職原因,這個並不重要。
就像離職的時候,不必講明離職原因一樣。
大部份時候的離職原因,公司方面也都很清楚,無非就是升職加薪訴求沒滿足,和同事領導鬧矛盾,以及想要更大的發展空間了。
對於招聘的公司來說,其實也很清楚,為什麽這個人願意離開上家公司來這裏,無非也就是更高的薪資待遇,更高的崗位,更大的發展空間,以及家庭因素。
當你了解了求職人的其他背景時,離職原因也就猜的差不多了,這時候再問問,就是走走流程而已。
所以,你都能猜到對方都知道這麽多了,自然也不必想那麽多,說一個對方猜的差不多的答案就可以了。
這問題,真的沒那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