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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中國編劇的話語權比美國編劇小?

2021-10-07影視

一是中國影視行業尚處工業化初期,二是好萊塢工業體系已經被律師業高度繫結。

知乎關於好萊塢工業化方面的回答不少,這裏不再重復。

我就談一下第二點,也就是律師業繫結帶來的產業制度巨變。

美國是全球律師業最發達的國家,也是律所產值絕對第一大國(超過全球50%以上占比)。

在好萊塢工業體系下,有著完整的行業工會(labor union)與協會(professional association)組織形式。

這些組織之所以形成,就是勞資雙方在資本博弈上進入協定階段。

這些工會與協會總體上可劃分為「兩大陣營」:

1、代表受雇方,也就是服務提供方。

代表編劇的「美國編劇協會」(Writers Guild of America,簡稱「 WGA 」)

代表導演的「美國導演協會」(Directors Guild of America,簡稱「 DGA 」)

代表演員的「影視演員協會及美國電視和廣播藝術家聯盟」(Screen Actors Guild - 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levision and Radio Artists,簡稱「 SAG-AFTRA 」)

代表幕後人員的「戲劇舞台雇員、電影技師、藝術家及相關人員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Theatrical Stage Employees, Moving Pictures Technicians, Artists and Allied Crafts,簡稱「 IATSE 」)

2、代表聘用方,也就是制片公司。

「美國電影電視制片協會」(The Alliance of Motion Picture and Television Productions,簡稱「 AMPTP 」)。

「兩大陣營」分別代表其會員或成員的利益,就勞務聘用及各自會員或成員權益保障等事宜進行磋商談判,並形成類似於集體性勞資合約等行業自律性規範檔。這些行業自律性規範檔中最重要的檔包括「兩大陣營」代表各自會員或成員簽署的類似於集體性勞資合約的「基礎協定」。

好了,整個好萊塢工業體系在上述組織的「基礎協定」下開展工作,由第三方,也就是律師,來保障「基礎協定」的遵守。

「基礎協定」涉及面太廣,我就挑點題主問題相關的編劇行業協定聊下。

比如,美國編劇協會(WGA)與美國電影電視制片協會(AMPTP)簽署的【WGA基礎協定】(WGA Basic Agreement,簡稱「 WGA-MBA 」)。

WGA是好萊塢編劇創作人員的行業協會,性質屬於工會,成立時間最早可追溯至20世紀20年代。隨著好萊塢影視行業的發展以及勞資雙方博弈的深入,1954年WGA分為美國東部和西部兩個分會並延續至今,即WGA East(總部位於紐約,簡稱「 WGAE 」)和WGA West(總部位於洛杉磯,簡稱「 WGAW 」)。兩個分會的宗旨均為保護其會員利益,為其會員編劇人員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條件保障、法律援助、報酬追索、養老與福利等方面的支持。目前,好萊塢大部份專業編劇人員均為WGA的會員。

【WGA-MBA】本質上為集體談判勞資合約,幾乎涵蓋了對編劇創作的所有智力成果的保護,是WGA制定的保護編劇權益的最重要檔之一。【WGA-MBA】基本上每3年更新一次,現行有效的最新版為2020年版。

懶得看的知友,我就提取並解讀一下題主所謂話語權相關的條款:

權利分離(Separation of Rights)條款

所謂「權利分離」,是指基礎協定將劇本素材的特定權利從劇本素材的整體版權中分離出來,並將其歸屬於編劇;這些特定權利若不分離出來,將整體歸屬於編劇的雇主(即制片公司)所有。該條整體上仍采取了「兩分法」,即區分院線影片和電視影片情形,並規定了編劇在何種情形下可就哪些文學素材享有哪些分離出來的權利(如出版權/Publication Rights、戲劇權/Dramatic Rights等)以及編劇應滿足何種資質條件方可享受權利分離的待遇等內容。例如,若制片公司或其被特許方未能在院線影片上映之後3年之內開發戲劇權,則該戲劇權將被重新排他特許至編劇,而無需編劇支付任何特許費,且無需簽署任何法律檔(例外情形除外)。

選擇權和排他權(Options and Exclusivity)條款

該條規定了在電視影片或電視連續劇情形下、制片公司可與部份編劇(因其所提供的服務可獲得至少21萬美元的編劇)協商並取得針對編劇所提供服務的選擇權(即制片公司可提前釘選編劇未來服務的權利)和排他權(即編劇僅可與制片公司獨家合作),同時規定了對該選擇權和排他權的限制及例外情形。

我知道,很多人看到這裏,會反感我回答開頭用「被律師業高度繫結」,而不是用「基礎協定維權」這樣的說法。

我只是表明我對律師業過度膨脹會帶來嚴重負面作用的態度,但我對好萊塢工業體系下這套「基礎協定維權」手段本身是持拿來主義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