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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張藝謀的【第二十條】?

2024-01-12影視

張藝謀上一部電影【堅如磐石】,賣點是尺度。

問題是,尺度本來是挺大,卻被刪減得支離破碎,加上滑稽的補拍,看在觀眾眼裏,也就沒那麽生猛了。

還想拍尺度大的題材,但又怕重蹈【堅如磐石】的覆轍,怎麽辦?

「點子王」張藝謀想到了好辦法。

拍成賀歲喜劇唄。

在喜劇的外衣下,藏著的可以是非常生猛的題材。

春節檔這部【第二十條】正是如此。

看到劇情介紹的時候我就好奇,第二十條是【刑法】第二十條,說的是正當防衛的事兒,一部法律題材的電影,張藝謀將如何以賀歲喜劇的形式呈現?

他還真就這麽拍出來了,而且完成度很高。節奏流暢,故事完整,喜劇橋段和正劇劇情之間略顯跳脫,但整體並不割裂。

(以下內容涉及劇透,請在觀影後閱讀)

圍繞著「正當防衛」這個主題,影片以雷佳音飾演的檢察官韓明為視角,涉及到了三個相關案件。

主線案件,也是貫穿全片的核心劇情,是王永強案。

這是個什麽案子呢?王永強長期被村霸劉文經霸淩,劉文經強奸了王永強的妻子郝秀萍後,王永強在憤怒驚懼之下將劉文經捅成重傷,並最終不治。根據以往的判例,王永強是鐵案一樁,八成會被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但檢察官呂玲玲想為王永強討個說法,就一直在幫王永強找證據,並和韓明一起保護郝秀萍和女兒不受村霸威脅與傷害。

毫無疑問,在這個案件中,王永強和郝秀萍夫妻倆是弱勢一方。

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和過往判例,王永強的行為似乎不足以被判定為防衛過當,更不必提正當防衛,劉文經家在村裏勢力極大,面對身有殘疾的郝秀萍,威逼利誘讓她否認劉文經對她曾有強奸行為,搞得孤兒寡母連正常生活都無法繼續,檢察院一方面對鬧事的村民,也焦頭爛額,不得不考慮社會輿論問題。

觀眾在觀影時自然而然地會為王永強感到不公,更心疼孤苦無助的郝秀萍。

一個很尖銳的問題出現了:

在這個案子裏,法律是否失去了它本該有的意義?

公平糊正義,靠法律實作不了,怎麽辦呢?

另外兩個案子,也和正當防衛有關。

其一是韓明自己的家事。韓明的兒子韓雨辰見義勇為,制止校園霸淩,卻被對方反打一耙,告他打架傷人。

韓雨辰堅定地認為自己沒錯,拒不道歉,這導致對方到派出所要求立案,眼看就要影響到他的前程。

影片中,韓雨辰大概問了這麽個問題:

以後我遇到同樣的事情,就應該視而不見嗎?

這也是個挺紮心的問題。

其二是韓明之前辦過的舊案。同樣是見義勇為,三年前,張貴生在公交車上制止威脅女性的流氓,失手將對方打成重傷,韓明負責此案,依據法律條文和判例,他以故意傷害罪起訴了張貴生,並在張貴生出獄後一直勸他不要上訪。

但事實是,所有人都明白,張貴生是見義勇為的英雄,卻成了故意傷人的罪犯,這件事兒怎麽看怎麽不公平,怎麽看都是法律讓英雄蒙冤了。

等到張貴生在最後一次上訪前遭遇車禍,韓明本就已經動搖的內心更動搖了,他對自己辦案的質疑,可以借用魯迅那句話:

從來如此,便對嗎?

以這三件案子所講的故事和所表達的主題,【第二十條】本該是部特別嚴肅的電影,或者說,扔掉喜劇外殼,它講的也的確是特別嚴肅的事情。

全片最核心的一組戲劇沖突,其實可以歸納為人情社會與法治精神。

韓明和呂玲玲他們面對的困境在於,法律條文在很多時候並不能體現法治精神,反而會與人情社會的某些規則相契合,這就容易出現「法保護了不法」的情況。

見義勇為這件事,就是造成這種情況的「重災區」。或者說,不是法律願意去保護不法,而是不法之徒一旦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具有更復雜的社會關系,他們就一定比「普通的正義之士」更擅長去鉆法律的空子。

換句話說,你乍一看,張藝謀拍的是正當防衛,實際上,他拍的是仗勢欺人。

你以為這是個法律問題,實際上這是個社會地位的問題。

影片中有場很精彩的戲,是韓明夫妻借撲克牌來給兒子闡釋家庭處境。那幾張撲克牌,代表的就是人情社會。

人情社會,解決問題看的是社會地位和社會關系,韓明只是個掛職到檢察院的小檢察官,所以學校的張主任對他並不在意,韓明的大舅哥是刑警隊的隊長,所以即便韓明是懂法的公職人員,在處理兒子的問題時,也希望大舅哥能利用職務之便解決困境。

張藝謀的潛台詞是,韓明知道這麽辦行得通。

電影院裏的觀眾也知道,有時候,靠法律還真不如靠大舅哥。

一切,都是K壓著Q,小王壓著K,大王又壓著小王的。

法律在王永強案上一度向著不公平不正義的方向傾斜,是因為劉文經一方本就勢力更大,是因為在人情社會之中,村霸本就擁有著更大的話語權,他們會惹事也會鬧事,知道怎麽和政府部門與司法機關打交道能獲取最大的利益,相比之下,王永強和郝秀萍則完全是落於下風的。

郝秀萍是聾啞人,這個設定也夠狠的。張藝謀的表達很簡單,完全處在弱勢的郝秀萍,是無法發聲的,她的訴求別人聽不見,也就很難得到自己想要的公平與正義。

怎麽辦?

停留在嚴肅題材電影的層面,其實是無解的。

或者說,張藝謀真正想做的表達,也停留在「無解」這裏了。

整部電影的關鍵節點,是趙麗穎飾演的郝秀萍跳樓。

在郝秀萍樸素的思維裏,她唯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生命,只有跳樓了,才能把事情鬧大,才有機會為丈夫搏到一線生機。

她發不出聲,只能拿命發聲,人如果都被逼死了,村霸的行為不就顯得更過分了嗎?

說白了,這也是一種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村霸劉老爺子他們鬧事,是試圖用輿論影響檢察院辦案,郝秀萍以跳樓的方式鬧事,也是試圖用輿論影響檢察院辦案。

影片中,郝秀萍的孤註一擲成功了,她用自己的重傷扭轉了局面,得到了高層的重視,這才有了之後韓明在釋出會上的慷慨陳詞,最終讓案件得到了奇跡般的公正處理。

但我相信,所有人看電影的時候都明白,影片真正屬於現實主義的部份,到郝秀萍跳樓就結束了。郝秀萍跳樓之後到底會有怎樣的結局,張藝謀沒拍,也不必拍。

她跳下去,一聲巨響,已經震在觀眾心裏了。

她醒來之後的故事,就變成了春節檔特供的一出童話故事了。

韓明只是一個掛職在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他並沒有多大的影響力和話語權,一樁社會影響力極大的案件,也不太可能因為他在釋出會上的一場慷慨陳詞就被改變。

就連韓明兒子的案件,也沒有那麽容易解決。只說一點,校園霸淩真的那麽好調查清楚嗎?要知道,霸淩者的父親可是教導處主任。

張貴生也沒有那麽容易被追授為「見義勇為英雄」,追授,相當於打臉,有的臉隨便打,有的臉卻打不得。

但大多數觀眾,都願意接受【第二十條】現有的結局。

因為我們都明白,真按現實主義拍,這個故事就太苦澀了,苦澀到像很多人的現實生活一樣,而在春節這個時候,走進電影院,大家也真的不願意去再體會一遍那樣的苦澀了。

童話雖假,但假有假的好處。

畢竟,「真」的部份,張藝謀也不是沒拍出來。

坦白講,【第二十條】作為一部喜劇,並不出彩。笑點基本全靠雷佳音和馬麗的吵架來輸出,喜劇元素也基本靠二流小品式的段子來呈現,略顯聒噪,也並不高級。

但這並不出彩的喜劇,卻成功地將張藝謀的大尺度表達包裹了起來,讓影迷們看到,年過古稀的張藝謀依然有勇氣,也依然有自己要堅守的東西。

他可以把電影拍成小品的形式,但他電影的內核,依然狠辣。